在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可以陪吗
交通肇事当事人的精神抚慰金是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吗?
对于车祸的精神损害赔偿,首先,责任人(一般是车主)是有义务赔付的;其次,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亦是有义务赔付的,但其它商业险一般认为是不包括精神损失赔偿的。
一、若是交强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侵权造成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因此,保险公司应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
依据第三者利益保护原则及保险分担风险原则,交强险是为第三人利益而设立的保险,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从性质上来讲已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它承担的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中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次序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二、若是商业险,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因为此时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合同责任,而在商业险中大都约定精神损害不赔,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
建议:审判实践中,受害方及车主请求判决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没有超出车主与保险公司关于赔偿限额的约定,是会得到法院认可和支持的。
因此,在不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情况下,当事人完全可以主张由保险公司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标准内容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
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
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祸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法律分析:在保险范围内的,保险公司会赔偿,不在理赔范围内的不会赔偿。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赔的。
法律依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赔吗
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万2千元,其中包括11万伤残赔偿金、1万元的医疗费,2000元的财产损失,即交通事故伤残或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的赔偿限额就只有11万元。如此一来,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级别比较高的情况下,这11万元明显不足以赔偿全部的损失,就需要在商业保险中另行予以赔付。而现行的商业第三者保险是不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如果这部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中未予赔偿的话,那么将导致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中赔不上,到商业险中不能赔的情况。
在实践中,法院的判决也不一致,有的将精神损失费纳入交强险中优先赔付,将其他伤残赔偿金判到商业第三者险中赔付,这样就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伤残保险金等,如果有余额就判付精神损失费,如果没有就将该部分精神损失费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样就会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形,不利于保护受害的权益。
基于上述情况考虑,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120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百万购车补贴
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失抚慰费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交通肇事罪 精神损失抚慰费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车祸后赔对方的 精神损失费 ,保险公司一般不赔偿。 依照《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及 保险合同 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 精神损害赔偿 为责任免除。所以无论法院判决被保险人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第一,交通肇事罪为 刑事犯罪 ,在交通肇事罪的 罪名 下,由于加害人将会或者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法院一般不支持受害者或家属的精神抚慰金的请求。 第二,此时,需要受害者或家属提出“刑事附带 民事责任 赔偿”之诉,此时,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 诉讼 中没有提出赔偿 精神损害 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害者必须此时提出精神赔偿请求。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自然人因 侵权行为 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一般都会发生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斑马线上撞人,而且已经确定为“全责,”那么,非常遗憾,精神赔偿发生的可能性为百分之70,而受害人已经死亡,后果极其严重,那么精神赔偿发生的可能性为百分之百。 第五, 死亡赔偿金 的最高额为11万,其实,已经是对死亡者家属的一种实质性补偿,精神赔偿应该考虑到这点,所以,如果造成对方死亡等极其严重后果的,法院一般会判处1到3万元左右的精神赔偿。如果是 伤残 ,按照级别和情节,一般只会判处1千到1至2万元的精神赔偿。 第六,若是法院判决,就应该执行。如果法院判断有误,可以提起上诉,但维持原来判决的可能性很大。 第七,保险公司赔付的范围,一般在保险合同中写的很清楚,如果保险公司不赔,你把保险公司告法院,法院审查的也是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所以,你应该马上看一下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比如有没有“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责任,但精神抚慰金除外”这几个字,如果精神抚慰金除外的表述在你们的合同中出现,你已经在合同上签字,表示你同意了合同内容。 第八,“禁止反言”原则,也就是说你和保险公司,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和履行合同约定,合同上写明了“精神抚慰金”除外的,你就只好自己承担责任了。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问题,有关的当事人需要向肇事者进行索赔,所以在具体的问题的处理上不能一味的归责于保险公司,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在索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这样自己的问题处置就会有着积极的意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损失。
车辆保险中精神损失费的赔偿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会赔,但每个司机毕竟购买的保险是有限的,故此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范围也是有限的。故此很有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即使保险公司支付了一定数额的精神赔偿金,受害者也依旧没有获得足够的赔偿,此时就需要肇事者自己来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会赔。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相当严格,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严重的人身损害或者巨大的心灵创伤的,有严重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的判决也不一致,有的将精神损失费纳入交强险中优先赔付,将其他伤残赔偿金判到商业第三者险中赔付,这样就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伤残保险金等,如果有余额就判付精神损失费,如果没有就将该部分精神损失费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样就会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形,不利于保护受害的权益。若是有民事主体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使得其精神受到了损伤,此时保险公司是需要支付精神赔偿金的,但是一般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比价大的,也即在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之后,也有可能肇事者依旧也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五条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联合有关部门,设置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赔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会赔,如果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在本起事故中负有责任,则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先行赔偿伤残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保险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
2、如果是车祸后赔对方的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一般不赔偿。
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如下:
1、交通事故,车辆因道路上的故障或事故而受伤、死亡或失去财产的事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