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丈夫失踪了孩子如何起诉离婚
法律主观:
女方失踪起诉离婚程序一般包括:
1、男方先向法院申请认定女方为失踪人口;
2、法院会发出公告,公告期满之后,对方还未出现的,法院会宣告其失踪;
3、男方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客观:
案例:李某和妻子2004年结婚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后生育了一男孩,2009年妻子独自外出务工后就与家人失去了联系,至今下落不明。现在李某想起诉离婚,于是到李某的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知应当向李某妻子(其户口是外县的一直没有转入李某家)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李某向妻子户籍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又被告知他们没有管辖权。问:到底哪个法院才有权受理李某的离婚起诉?答:李某夫妻双方已登记结婚,并生育小孩,现因妻子下落不明。李某要起诉离婚,虽李某妻子的户口没有迁移至李某家,但因其下落不明,且离开李某家及其住所地已超4年时间,起诉离婚应由李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由于李某提起的诉讼是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可知像李某这样的情形,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由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方失踪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法律分析:孩子只能由未失踪的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离婚。一般来说,会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直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时候,法院会进行立案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即使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法院仍会以公告的方式发布与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而法院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六十日。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即下落不明的一方)仍未到庭应诉,那么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同时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不过,判决结果并不一定是判决离婚,因为法院还要审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所以,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
第二种方式:先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再向法院起诉离婚。这里所说的申请失踪,实际就是夫妻一方向下落不明一方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失踪申请。而在申请书中,当事方应当写明下落不明人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上公安机关或是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申请失踪以后,再诉讼离婚。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即下落不明人)下落不明或是失踪满了两年,那么法院会判决离婚。可是,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时间,原告又提交不出有效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以上两种方式都是现实常见且合法可行的离婚方式。
至于离婚后,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也得双方协议处理或诉至法院。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法院也判决离婚,且原告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孩子的抚养权自然而然归属原告。具体都可向法院提出申请。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办理离婚诉讼,财产和子女怎么处理
一方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先申请该方为失踪人,然后另一方再起诉离婚,此时,法院会判决离婚,同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子女由原告抚养),但一般不会处理财产问题。
如果一方没有达到被宣告失踪的条件,另一方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此时法院因联系不到被告,会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进行缺席判决。但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基本上不会判决离婚。
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之后,原告再次起诉离婚的,如果还是联系不到被告,法院同样会依据公告程序进行审理,此时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并处理子女抚养的问题,但不会处理财产问题(因被告不到场,查不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一方失踪孩子怎么判
孩子由未失踪的一方 抚养 。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时均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判决子女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子女满八周岁的,应当听取子女的意见。 《民典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条6868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 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配偶下落不明缺席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下落不明的一方还要出抚养费?
支付抚养费一方下落不明的,应当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叧一方;抚养费先自己承担,等对方有下落了可以追偿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吗
是否缺席判决并不影响离婚财产的分割,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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