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能不能回家奔丧(服刑人员可以回家奔丧吗)
服刑人员申请奔丧几天
服刑人员申请奔丧3至7天。
服刑期间是可以回去奔丧的。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2、配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3、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4、特许离监的去处在监狱所在的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5、罪犯特许离监的时间为1天。
服刑期间,可以离监探亲的条件,具体如下:
1、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2、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3、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4、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5、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6、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综上所述,服刑人员申请奔丧3至7天。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批准其离监探亲,时间为3至7天,不含路途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伏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服刑人员申请奔丧几天
3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有权请求出庭参加亲属的丧葬仪式,监狱、拘留所应当批准,基本上申请时间是3至7天,被判刑的服刑人员同样可以申请奔丧。
服刑人员可以回家送丧吗?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其父母一方去世,服刑人员可以回家探望或处理后事,法律条文没有规定可以或不可以。
有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可以回家。以死为大,服刑期间回家不是不可以,但是要符合离监探亲的条件,这个条件大多数人达不到。监狱对于服刑人员离监探亲,参加葬礼,过春节都是有的。
第一大条件:本省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省。离开监狱是一天,当天早上回家,当天晚上必须回监狱。就这一个条件,已经卡死了一半人。因为很多人是其他省或者更远的省,一天根本无法来回。
第二大条件:刑期最少一半以内,一半以内又最少只有5年以内。判刑12年,服刑刑期最少已经接近8年,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监探亲的。是否符合,参考第一条件。符合,我们接着说第三大条件。
第三大条件:监狱批准,同时专车接送,武警二名,民警二名,监狱领导最少1名,全程还需要摄像,以防万一。关键是监狱和监狱党委要研究批准,签字。
难就难在第三个条件,本身监狱民警就少,根本抽不出那么多人去,其次,离监回家是有风险的,万一有什么事,这个责任谁担当。为了以防万一,能够批准的罪名和刑期都不会很长。
就目前来说,全国能够离监探亲的,屈指可数!有很多人想回家给老人送终,披麻戴孝,哪怕多加刑都愿意,但是就不会批准。
《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
第十一条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其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
(一)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三)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四)特许离监的去处在监狱所在的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以上内容摘自公众号《减刑假释一点通》
服刑人员家里有白事,可以回家奔丧吗,需要什么手续?
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的,不过手续比较麻烦。一般来讲,剩余刑期在十年以下,平日表现较好的,居住地和监狱在本省市范围内的,有县级以上医院病危证明或死亡证明,经本人申请,监狱批准,可以在监狱警察押送下离监探亲。
有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可以回家
第一大条件:本省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省。离开监狱是一天,当天早上回家,当天晚上必须回监狱。就这一个条件,已经卡死了一半人。因为很多人是其他省或者更远的省,一天根本无法来回。
第二大条件:刑期最少一半以内,一半以内又最少只有5年以内。判刑12年,服刑刑期最少已经接近8年,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监探亲的。是否符合,参考第一条件。符合,我们接著说第三大条件。
第三大条件:监狱批准,同时专车接送,武警二名,民警二名,监狱领导最少1名,全程还需要摄像,以防万一。关键是监狱和监狱党委要研究批准,签字。
难就难在第三个条件,本身监狱民警就少,根本抽不出那么多人去,其次,离监回家是有风险的,万一有什么事,这个责任谁担当。为了以防万一,能够批准的罪名和刑期都不会很长。
必要条件下服刑人员是可以回家的
(2004年3月19日司法部令第88号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其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
(一)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三)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四)特许离监的去处在监狱所在的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罪犯特许离监的时间为1天。
办理特许离监,应由罪犯本人或其亲属提出申请,监狱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罪犯离监探亲审批程序批准。
对特许离监的罪犯,监狱必须派干警押解并予以严密监管。当晚不能返回监狱的,必须羁押于当地监狱或看守所。
服刑人员家里有白事,想回去奔丧(探亲),希望渺茫
别的暂时不提,仅“确需本人处理”这一条就说明问题了。即使服刑人员是独生子女,也不能说就是“确需本人处理”,举个例子,服刑人员的母亲去世,可由其父亲处理后事,再不济还有亲戚朋友帮著处理。所以,仅这一条就行不通。可能会有人抬杠,说:“假如服刑人员家里就一个老母亲,没有任何亲朋好友呢?”
那我想问,假如这个说法成立,那谁去给服刑人员跑县级以上医院的死亡证明、村委会签字以及派出所意见呢?没有这些手续,还谈什么离监奔丧(探亲)呢?另外,服刑人员家里有白事,想回去奔丧,时间上也是来不及的。县级以上医院的死亡证明、村委会签字以及派出所意见,去跑这些手续,哪一个都需要时间,手续齐了还要等批复,等监狱方面开会研究。俗语说“活人能等,死人等不了啊”,人去世,一般都是1-3天就下葬,时间上是也来不及的。
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情况较为特殊,服刑本身就已经让他和痛苦了,如果再告知他直系亲属去世,他又无能为力,只会让他更痛苦。是否会产生异常行为,很难说。建议离监申请前,先与监狱方面沟通,或者选择不告知,让服刑人员在监狱安心改造,一切等出狱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