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没钱怎么办(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
企业破产没钱给职工补偿怎么办
法律主观: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 申请破产 ,但是没有钱赔偿员工时,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但是不能 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进行 破产清算 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一 定金 额的 经济补偿金 ,具体数额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期限来计算。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破产的管理人提出,由管理人列出清单,经过公示后就可以领取补偿金。劳动者对公司发放补偿金的清单存在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员予以更正。同时如果这时候,公司的管理人声称公司已经没有钱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企业在进入 清算 程序后,不能够再适用其他诉讼或者仲裁的程序,一切纠纷只能在受理破产的法院进行。因此,劳动者不能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 ,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 法规 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公司清算没钱支付补偿金怎么办
法律主观: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补偿金的办法:将全部的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根据比例进行清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破产的,应当按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优于所欠职工的工资,优于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于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若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欠债破产没钱还怎么办
法律主观:
公司注销欠债还不起的,公司需要申请破产,按优先顺序清偿债务。公司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的,清偿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按比例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公司破产了清理资产不够发工资怎么办
法律主观: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2、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破产清算 没钱发工资 ,就要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客观: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账上没钱员工怎么办
公司破产账上没钱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倒闭账户没钱,由破产财产赔偿。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拿着劳动仲裁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破产财产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补偿金。
公司破产债务处理如下:
1、企业破产之后,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企业破产之后,就是将破产财产变价,如果变价较好的话,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大于破产费用,那么这些财产就足够承担债务了;
3、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小于破产费用,那么财产就需要先偿还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果不够偿还这些,就按照比例分配;
4、最后如果偿还完以上的债务,还有剩余的财产,就是交纳破产人所欠的税额。接着就是偿还普通的债务。
综上所述,公司倒闭没钱赔偿员工,可以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在结清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公司再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所有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员工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没有钱员工赔偿金怎么办
法律主观:
我国有相关法律对没钱赔偿员工公司破产怎么办的解决:如果 公司破产清算 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可参考下文办理;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基本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 签订的劳动合同 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公司清算 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清算没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申请破产后,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分配的,管理人应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剩下的债务可无需再偿还。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