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缴纳期限有规定吗(专利年费缴纳网站)
专利年费缴纳期限有多久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的时候,应该缴纳专利登记费用、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如果在期限届满之后没有缴纳,或者没有足够缴纳的,则可以判断为该申请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年度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届满前缴纳。如果专利权人没有缴纳或者没有足够缴纳的,专利行政部门应该对该专利人进行通知,专利权人应该从缴纳年费的期限届满的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内进行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什么时候缴纳专利年费?
法律主观:
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一年一缴,一般是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缴纳,若前一个月没有缴纳的,专利局给一个月的宽限期。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第二年年费缴纳时间
法律主观:
专利年费缴纳期限是: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若义务人未缴纳或缴纳不足的,则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的,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到六个月仍未缴纳,则应当终止该专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有多久?
专利费用的缴纳期限
一、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需要同时缴纳的费用有优先权要求费(要求优先权的)和申请附加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
(一)优先权要求费是指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项数计算。
(二)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三)公布印刷费是指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需要缴纳的费用。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申请费(含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优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二、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该项费用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三、延长期限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在原期限届满之日前。该项费用以要求延长的期限长短(以月为单位)计算。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提出请求的),或者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但最迟在相应期限届满日起两年内(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提出请求的)。
五、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六、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除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之外的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发明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前,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以及公告印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专利年费缴纳期限有规定吗
法律分析: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按申请日起算)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给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未缴纳费用的,就会产生滞纳金。
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八条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