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吗(社保可以自愿不交吗)



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吗(社保可以自愿不交吗)
特邀律师

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吗(社保可以自愿不交吗)
法律主观:
社保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强制性,对个人来说不是强制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要求赔偿。但社保也可以以个人名义交,没有工作单位的,是否缴纳社保由个人自由选择。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是: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分析:支付社会保障的个人是自愿的。如果个人购买社会保障,则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果成本相对较高,可以使用其他商业保险来提供更全面的保护。单位付款是强制性的。国家规定公司必须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障金,即五种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由公司支付,个人负责部分,员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各种好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五险一金是强制性的。其中五险一金中的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它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
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会受到的惩罚有哪些
1、企业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将被加收高额滞纳金和罚款。企业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将被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甚至是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纳公积金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员工提起诉讼、仲裁,那企业基本上是属于败诉的一方;
2、企业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如果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那么因其产生的这些费用,则应该由企业来支付。包括:养老金、失业金、生育津贴、工伤补助等一些列费用。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那对企业来说可能要面临巨额的赔偿;
3、企业还需要向员工支付数月工资的经济赔偿。若企业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则员工不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企业赔偿经济损失。企业不仅要为员工补缴各项保险,每年还要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