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离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和举证
离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
问题答案:
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处理。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婚姻关系的存在、财产的共同取得、财产的归属、财产的评估和分割等。
一、婚姻关系的存在
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首先要确认婚姻关系的存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离婚申请被法院驳回或者离婚诉讼未获得法院判决,那么就不能认定为离婚共同财产。
二、财产的共同取得
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财产的共同取得方式。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劳动所取得的财产,以及个人财产中增值部分。这包括了夫妻共同劳动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以及夫妻共同投资经营的企业所取得的收益等。
三、财产的归属
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还需要确定财产的归属。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原则是平等分割。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单独继承、受赠或者单方面取得的财产,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离婚共同财产的范畴。
四、财产的评估和分割
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还需要进行财产的评估和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财产的评估和分割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在评估和分割时,应当考虑到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的性质、财产的来源等因素。
案例一:
小明和小红结婚多年,期间共同努力工作,购买了一套房产。然而,由于感情破裂,他们决定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离婚共同财产,并进行平均分割。
案例二:
张先生和李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先生继承了一笔巨额遗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笔遗产可以认定为张先生的个人财产,不属于离婚共同财产的范畴,因此在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案例三:
王先生和刘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了一家公司,公司取得了可观的收益。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部分收益应当被认定为离婚共同财产,并进行平均分割。
关键词 | 法律法规 |
离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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