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孩子抚养权共有是否存在(离婚协议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与探视权)
离婚协议上的孩子抚养权共有是否存在(离婚协议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与探视权)
离婚协议上的孩子抚养权共有是否存在(离婚协议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与探视权)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之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必备的条款。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签订的。离婚协议之中,双方可以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作出约定。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双方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的,那么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女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的标准。双方应当遵循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最终归属。一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可以提出孩子跟着自己生活的有利条件,跟着对方的不利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所有父母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不因离婚等原因而消除。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可以签订抚养协议书,就轮流抚养的时间、抚养的费用、抚养的方式等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护双方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原则上是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如果男女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同意共同抚养孩子的,那么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来履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够通过诉讼离婚的,那么可以在诉讼过程之中向法院表达双方都想要共同抚养孩子的意愿。只要对子女的成长不会带来不利的影响,一般法院也会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将抚养权判决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轮流照顾孩子。
抚养费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一般不可以约定管辖。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则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