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有亲属关系是否可以结婚
亲属关系是禁止结婚的吗
法律主观:
不是所有的亲属关系都禁止结婚。只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另外结婚还必须是双方本人自愿的;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疾病以及没有重婚的情形。
根据2024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国民法典 近亲是否可以结婚
法律主观:
目前领结婚证最小年龄男方为二十二周岁,女方为二十周岁。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现在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不管多少年都不会转为共同财产的,但双方可以约定个人财产转为共同财产。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只要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没有违法法律,那么他们约定的内容就是有效的,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因为我国在民事法律方面都以意思自由作为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没有违法法律,那么他们约定的内容就是有效的,并受到法律保护的。这就表明婚内的任何财产都可以是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原则上是属于共同共有的,但是基于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或者当事人的特殊要求,在满足一定的要求之下,婚后个人财产就产生了。,分居多久都不会导致婚姻无效。但分居是诉讼离婚判离的条件。在分居离婚案件中,夫妻只有提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分居,法院才会承认有分居事实。如果夫妻只是声称已经分居,但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法院就不会认定分居事实的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亲属关系是禁止结婚的吗
一、亲属关系是 禁止结婚 的吗 亲属关系是禁止结婚的。 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 根据《 民法典 》中的规定,男方 结婚年龄 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6868 结婚 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6868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6868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根据本条规定,法律禁止 结婚的条件 有两个: 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二是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 义务的亲属。 二、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 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下列两种: 1、因胁迫而结婚的,被胁迫一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婚前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6868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6868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 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要是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比较近,就有可能导致生育的子女出现较多的问题。不过如果父母虽然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但是已经比较远了,超过了法律上面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则还是允许结婚的。但从生物学上面来看,生育子女患病或者畸形的概率,相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女,其实还是蛮高的,这点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法律主观: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的情况还包括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男或者女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这两种。
法律客观: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δ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治愈前禁止结婚。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δ治愈前不能结婚。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禁止一定的血亲结婚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û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二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婚姻法û有明确规定。但婚姻法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Χ。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问的通婚,只要û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û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二、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