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是否适合医疗侵权责任



追偿权是否适合医疗侵权责任
追偿权是否适合医疗侵权责任
2024年1月1日执行。2024年12月12日根据律图查询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4年1月1日执行追偿权纠纷责任划分适用侵权责任法民法典,其中关于用人单位追偿权的规定是,本单位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肯定得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在单位支付了相关的赔偿金以后,可以向有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刘艳生 目前,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外出履行职务发生交通事故较为常见。职工认定工伤并依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赔偿法律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后,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进行追偿,如何追偿,实践中有争议。笔者分析认为,其中涉及到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竞合时,受伤职工获得赔偿的赔偿模式问题。 笔者认为,受伤职工可以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但其最终获得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其实际遭损失。此种模式既保护了职工的权益,完全填补损失,又能节约工伤统筹保障基金有限的社会资源,还能够维持相关法律制度的惩戒与预防功能。目前,一些地方人大或政府制定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办法或意见中,对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竞合时均规定采取补充赔偿模式。 为更好保护受伤职工权益,便于司法实践,笔者建议建立“部分兼得、部分补充”的赔偿模式,即对由于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包括交通事故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又构成工伤时,如果劳动者先行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的,用人单位在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费用。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