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报警有作用吗(欠钱不还报警有作用吗如何追回欠款)
欠钱不还报警有用么?
欠钱不还,报警作用不大。
对于债务纠纷报警警方最多会调解,不会立案,对于解决问题的作用不大。对于借钱不还的,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方法如下: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要求尽快返还欠款。
如果债务人不及时返还欠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也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前提是你要收集好证据。例如,手机短信,录音、欠条等。
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欠钱不还报警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但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案件或者刑事案件,而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当事人可以采用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解决其欠款纠纷。
最开始建议可以好声好气劝劝,如果不成可以适当警示一下,比如说知道他地址,去和他家人邻居说说之类。或者言语间提到你自己家里有做警察的亲戚,要不到钱就只好劳烦亲戚亲自来要。但是说话也要注意一点,这个也不是说一定能要回来,但至少对他心里有影响,他会不停记着这事儿。最后实在要不回来必须求助相关机构,一般都会怕警察的。
关于财产权益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欠债不还报警有用吗
法律主观:
可以,不过 欠款 不还属于 民事债务纠纷 ,而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因此不属于公安管理范围,公安不能处理。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 诉讼 、仲裁、调解等方式来解决。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 诈骗罪 ,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 证据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 证人 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报警有用吗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报警有用,但是作用不大。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可以报警,但是因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所以报警也只能调解处理。
那么欠钱不还联系不上的该怎么处理呢?
这种情况一般是起诉处理,起诉的流程如下:
1.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借款合同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5.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6.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不还钱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对于欠钱不还联系不上的,报警几乎没什么作用,只能是选择起诉解决,找不到人也没关系,只要有对方的信息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就可以起诉。所以,以后遇到类似问题,您知道怎么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