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应符合什么条件(评标专家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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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应符合的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为至报名日止;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具有中级职称并取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二级除外),或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以上)。(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因特殊专业需要,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均规定,评标专家应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也要求评标专家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标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同时,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评标专家应具有能够胜任评标工作的健康条件。有的规章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有的规定间接涉及,如《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规定,招标机构应当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推荐评审专家入库,被推荐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宜超过70岁;对确有特殊专长、年龄超过70岁且身体健康的专家,应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入库。虽然有的相关规章并未明确提及,但具备适合的身体健康条件,从而能够顺利承担评标工作,是评标专家应符合的基础条件。
招投标知识:评标专家的入库条件和义务是什么?
评标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主要有两种方式,个人申请和单位推举。单位推举应当征得被推举人的同意。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作为评标专家该履行的义务有:1、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3、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4、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5、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二)擅离职守;
(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四)私下接触投标人;
(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八)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需要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政府采购的定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
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
政府采购评审的意义:
1、提高采购效率:
政府采购评审通过对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评估,筛选出最优秀的供应商,避免了采购过程中的风险和浪费,提高了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2、确保采购质量:
政府采购评审通过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估,确保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质量符合要求,避免了劣质产品或服务对政府和社会造成损失。
3、促进公平竞争:
政府采购评审通过对供应商进行公正、公平的评估,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促进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