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眼睛失明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眼睛失明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为七级,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补差单位”工作的才考虑误工费);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是根据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等因素来确定的,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赔偿标准。一般来说,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不同等级的赔偿标准也不同。
具体来说,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补助金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还有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津贴、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了解当地政策和相关机构的规定后进行具体咨询。
眼睛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眼睛受伤的情况。如果因工作原因导致眼睛受伤,需要尽快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工伤事故报告、医疗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如果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个人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如果眼睛工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如果伤情稳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应该尽量保证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如果发生眼睛工伤事故,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眼睛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法律主观: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b)二级伤残鉴定标准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d)四级伤残鉴定标准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e)五级伤残鉴定标准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27)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28)一侧眼球摘除者;f)六级伤残鉴定标准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g)七级伤残鉴定标准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h)八级伤残鉴定标准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i)九级伤残鉴定标准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j)十级伤残鉴定标准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双眼无光感或者仅有光感,但是光定位不准,二级伤残是一眼有或者无光感,另一只眼睛的视力矫正≤0.02,三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一侧眼球摘除,另一只眼睛的视力矫正小于0.1。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4年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双眼无光感或者仅有光感,但是光定位不准,二级伤残是一眼有或者无光感,另一只眼睛的视力矫正≤0.02,三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一侧眼球摘除,另一只眼睛的视力矫正小于0.1,当然赔偿标准也是跟鉴定级别有关系的。
一、眼睛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b)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
d)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17)一眼矫正视力
18)双眼矫正视力
e)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
26)一眼矫正视力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f)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g)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6 ;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 4 ;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h)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 4 ;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i)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25)第V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j)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
二、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事实上,仅通过眼睛伤残等级评定的资料也应该知道,对于眼睛的伤残等级评定都是通过医疗仪器去测试的,比如我们看到市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双眼视力矫正小于0.1,所以,不去申请工伤鉴定,仅凭材料自己无法预测出伤残等级,先知道了眼睛的伤残等级后,赔偿标准都是跟伤残等级相吻合的。
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
眼睛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受伤的程度、劳动障碍的程度等因素分为一到十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而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等级评定才能确定,例如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工伤是九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赔偿标准
眼睛受工伤,先确认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确认赔偿金额。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一次性支付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或视野≤8%一次性支付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或视野≤16%一次性支付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5、五级伤残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一次性支付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60%;
7、七级伤残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按月支付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8、八级伤残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按月支付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9、九级伤残第V对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按月支付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10、十级伤残一眼矫正视力≤另一眼矫正视力≥双眼矫正视力≤按月支付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眼睛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一、眼睛残疾等级鉴定标准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根据双眼的光感、光定位、矫正视力和视野的不同,眼睛伤残鉴定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鉴定标准。眼睛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康复费用、交通食宿费用、配置相应器具的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医疗补助金等费用。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或视野≤8%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或视野≤16 %,双眼矫正视力
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或视野≤40%
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八级伤残鉴定标准,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另眼矫正视力≥0. 5
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第V对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双眼矫正视力≤0. 8
二、工伤残疾鉴定如何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通过以上文章的阅读,我们已经清楚,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根据双眼的光感、光定位、矫正视力和视野的不同,眼睛伤残鉴定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鉴定标准。眼睛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康复费用、交通食宿费用、配置相应器具的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医疗补助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