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打官司一般需要多久时间)
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
在民事诉讼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是六个月审结,简易程序的是三个月审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生活工作中遇到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那么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呢?我国民事案件分为一审、二审以及再审,在不同的阶段,法律规定的时间不同,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民事纠纷一审要多久才会判决。
一、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
在民事诉讼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是六个月审结,简易程序的是三个月审结。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打官司要交些什么钱
(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2)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三)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四)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五)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根据适用的程序不同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也就不一样,其中普通程序审理的是六个月审结,简易程序的是三个月审结。以上就是小别针对“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起诉到判决要多久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 延期审理 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以及 精神病鉴定 的时间。 民事案件,如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 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打完官司多久判决书可以出来
打完官司,如果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判决书在十日内可以出来。
如果人民法院定期宣判的,一般在宣判后会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打官司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合法权益:打官司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明确的合法权益,例如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如果没有合法权益,就没有起诉的必要;
2、侵权行为:当事人必须要有相应的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才能有起诉的基础。例如,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况;
3、证据:当事人需要获取或掌握相关证据来证明对方的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证据可能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证据等;
4、法律程序:打官司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包括诉讼时效、管辖权、起诉程序、庭审程序等。
综上所述,打官司是一项复杂的法律行为,需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同时需要合理的诉讼策略和技巧。如果需要打官司,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
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
在民事诉讼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是六个月审结,简易程序的是三个月审结。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打官司要交些什么钱
(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2)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三)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四)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五)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经济纠纷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经济纠纷开庭后6个月内出判决结果。经济纠纷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无法通过正常的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纠纷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一种书面诉讼文书。
一般的民事诉讼,要看双方是否能够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调解,立案后随时到法院调解,即可结案;如果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调解,需要开庭审理的话,最快要在十五天答辩期后开庭,开庭后如果双方可以调解,可以结案,如果还是无法调解,需要第二次开庭的话,时间就长了,如果不需要第二次开庭,则要等法院出判决书。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经过法院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后,一般会择日宣判,出判决书,也有当庭宣判的,但这种情况较少。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经济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
确定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收案范围可以明确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之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分工和权限。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发生的经济权益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各种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一般法院判决书要多久才能下来?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一、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而一审简易案件是在三个月以内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民商事、行政等审判实践中,时会遇有败诉方当事人,因为对判决不服,而不在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上签字,或拒绝领取该裁判文书这类情况。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法院的各类裁判文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并不以当事人是否签收为准,而是以法院用何种形式,或何种审级向当事人宣判或送达的时间为准。
如,一审法院向当事人送达民事判决书后,当事人若皆不提起上诉,则判决于送达之日起15日后生效;又如,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宣判后当庭送达判决书的,即刻生效。
这就是说,只要法院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裁判文书,当事人是否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的法律效力。相关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当胜诉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时,法院就要依法启动执行程序。
当事人拒绝签收裁判文书虽是个别现象,但相关当事人应当对此引起注意。拒收包括民事判决书在内的各类法律文书,是一种非理性行为,且无任何意义。
此种行为丝毫不影响相应的判决书法律效力,当法院依法启动案件执行程序时,当事人若以未收到判决书、不知判决内容等理由,阻止不了生效判决的执行推进。
事实上,当事人如果认为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己不利,应以法律视角,或在上诉期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或依法申请再审等,而不是意气用事拒绝签收。
拒绝签收,只会影响其对判决书详细内容的正确了解,甚至丧失上诉或申请再审的机会,由此产生的后果与风险只能由当事人自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报-拒领判决书只会风险自负
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1、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2、第二审程序
二审立案: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五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时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补齐。
审限:按第二审程序审理对民事判决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十日
3、审判监督程序
申诉期: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4、执行程序
申诉期: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执限: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败诉方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吗
不是所有案件都是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在一些法定情形下败诉方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败诉的后果:
第一、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由原告自己承担,不同于胜诉后由被告偿付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
第二、诉讼成本也由原告承担,如司法鉴定费等,胜诉是可以判决被告承担的,也由原告自己承担了。
第三、在诉讼之前,原、被告之间有过“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等类似约定,也因败诉而由原告自己承担了。
第四、最为重要的是,愿告起诉的目的,是通过诉讼得以法律保障支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败诉而得不到法院支持,诉讼目的得不到实现。
打官司即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起诉、审判和执行是进行诉讼即打官司的三个最基本的阶段。当事人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对起起诉条件做出审查,只有满足规定的立案条件的,才会予以立案处理。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法院裁定书有哪些类型?
1、一审判决书
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2、二审判决书
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
3、再审判决书
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
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如何依法作出确认的书面决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特点是:都不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内容;起诉人或申请人都不要求追究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第四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