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国人结婚在哪登记(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在哪登记领证)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怎么领证
一、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怎么领证
1、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证的领取如下:
(1)当事人须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馆认证,或经第三国驻华使馆认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要哪些材料
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国公民应提供: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外国人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和外国人结婚怎么办理结婚证
法律分析:1、男女双方当事人须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护照、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结婚,发给结婚证。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法律依据:《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和外国人结婚在哪里登记
法律分析:和外国人结婚登记地点为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涉外婚姻结婚登记需中国公民一方当事人持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国人跟外国人结婚在哪里领证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当事人须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护照、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结婚,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和外国人结婚在哪登记
和外国人结婚应当到户口所在地的省民政部门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需要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和外国人结婚在哪登记
随着交通条件的发展,跨国恋已经不是很罕见的事情。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在流程上要更加复杂一些,除了要在中国办理,也要在国外按照当地法律再次办理,两个国家都履行手续后才可。
一、和外国人结婚登记地点
1、中国公民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
男女双方如果自愿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共同前往中国公民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结婚。
2、外国居民方的本国婚姻办事处注册结婚
男女双方如果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去外国一方的本国婚姻办事处进行注册结婚,按照当地的婚姻法完成登记。
二、涉外结婚所需证件材料
1、中国公民
(1)身份证
(2)户口本:户口本丢失的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属于集体户口的需提交集体户口卡和集体户口主页面复印件
(3)户籍地开设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外国人
(1)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没有居留证的可以用临时来华的入境、拘留证件代替
(3)本国外交部公证后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和外国人结婚登记流程
1、新人双方提交准备好的证件前往登记处,并根据流程填写相关证明材料交予登记处工作人员。
2、登记人员询问双方的结婚意愿,并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信息核对后在“声明人”出签上名字或者按下手印。
3、登记人员对新人提交的证件和填写资料进行信息核实,符合条件后就可以颁发结婚证了。
4、有的地区专门设置了宣誓区,在登记结束后可以在宣誓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并由专门的监誓人做证婚人。
涉外婚姻在哪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以及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申请人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关于涉外婚姻在哪登记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涉外婚姻在哪登记
1、涉外婚姻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以及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申请人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涉外婚姻如何在境外离婚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境外要求离婚,首先应当了解所在地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例如,涉外离婚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应当符合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大多数国家主张离婚实质要件适用法院地法,即在哪一个国家提起离婚请求,则应当依据该国法律认定能否离婚。如英国、瑞典、挪威以及一部分南美的国家均采用此规定。欧洲一些国家则主张以夫妻本国法,即国籍国法为依据,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
1、涉外婚姻离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7、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但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的所属国是否承认第三国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不承认的,最好不要在中国办理离婚,双方国家都承认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
和外国人结婚在哪登记
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结婚的时候,外国人应当提交的材料有:(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过与该国家及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与外国人结婚怎么办理结婚证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领证流程,具体如下:
1、外国人向中国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护照等,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
2、该外国人必须到我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3、该外国人和与之结婚的中国人,必须双方亲自到我国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证的领取:
1、男女双方当事人须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
(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