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理赔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快速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快速理赔换取事故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1、取得事故认定书:当遇到刮擦、磕碰等轻微交通事故时,事故双方务必自行对现场进行摄像、拍照,随后以文字记录的方式填写《现场记录书》或者《事故认定书》。
在快速理赔服务大厅,当事双方在所有证据面前,对事故的过程“再演一遍”,这样方便驻点交警及保险公司的人员进行责任认定,这样便可以取得《事故认定书》,之后进行快速理赔了。
2、快速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或《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索赔申请书、维修发票;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有效银行卡号。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情形: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
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险理赔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事故认定书原件或轻微协议书原件4 三者定损单原件 这也就是说除了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外。人身意外险、健康保险和财产保险的索赔时效都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一、人身保险
(一)身故理赔
需要提供的必备资料(如无特殊说明,所有资料均要求原件)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
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书等。
5.若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请提供法定继承人公证文件。
6.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
7.您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8.若因意外原因导致身故,请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二)非身故理赔
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如:核磁共振、CT、B超、X光、心电图、实验室检验报告、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等。
1.重症监护室的证明包括重症监护室收费证明、护理记录等。
2.身份证件/户籍证明:若保险金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理赔金,申请时请提供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等资料。
3.若因意外原因就诊,请提供意外事故证明:公安部门笔录、证明、报警回执、法医检验报告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调解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工伤事故鉴定报告、单位工伤事故报告等;其他:剪报、照片等。
4.申请豁免保险费时需同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件。
5.重大疾病类理赔申请资料请同时参考条款的要求提供。
6.在医院门诊进行诊治的,门诊资料包括:完整且真实的门诊、急诊病历记录;姓名、日期等内容完整无误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正式收据;门诊急诊检查检验报告单;发票所对应的处方或费用明细单。
7.您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机动车辆保险
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合同约定对于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根据标的的损失和损伤程度按照保险责任计算审核后给付的金额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保险单;
(二)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如果您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拓展资料: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 , 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是保险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形式。为了使被保险人尽快获得经济补偿,保险人应积极主动地作好理赔工作。理赔遵循以保险合同为依据、遵守国际惯例和有关国际公约、及时和合理作出赔偿的原则。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参考资料:保险理赔_百度百科
单方事故保险理赔材料
一般发生汽车事故,理赔需要准备的材料:双方责任明确,需双方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或标识即可到快处中心办理;人伤需提供伤者的医药费收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伤者的工资证明及陪护证明等资料。
汽车出险理赔流程:
出险后首先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事故,处理方法也不一样:
1、简单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派查勘员现场照相、定损。
2、双方交通事故无人伤案件:由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由快速处理中心负责确定损失金额,无需再出具交警队事故认定书;当场按照标准确定损失金额、查勘定损一次完成;快速理赔中心出具的价格均得到各保险公司承认和认可。
一般意义上的小刮蹭事故均可在快速中心得到解决,快速处理的事故需符合下列条件:在快处中心覆盖的范围内出险;双方车辆均在当地的保险公司承保、必须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的事故;不涉及人伤;事故损失较小、双方可以自行移动;双方责任明确;需双方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或标识即可到快处中心办理。
3、交通事故中有人伤或快速中心无法处理的事故:需要报警处理。
此类事故报警后,由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为您查勘并确定损失金额,有人伤的案件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人伤需提供伤者的医药费收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伤者的工资证明及陪护证明等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最后,应注意如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两个保险公司分别承保,需将交通事故材料原件先交予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索取其加盖理赔专用章的复印件后,再交予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特别提醒:在出险后未及时报警、报案与对方私下解决事故(俗称“私了”),在后期很难得到保险理赔,给被保险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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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需要带什么资料
车辆保险快速理赔,需要提供由交通警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和车辆损失修理发票以及理赔申请,还有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就可以。
1、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保险理赔最基本的提供资料则是:理赔申请单,修理发票,保险定损单,修理单位修理清单原件,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3、损失比较小,保险公司现场已经定损的,当时给保险公司到现场来查勘的已经提供完整资料的,走快速理赔处理的,事后可以什么都不提供,保险公司就会在三天以内把理赔款项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的。
扩展资料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
一、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在整个理赔工作过程中,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
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保险理赔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险理赔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需要带什么资料
车辆保险快速理赔,需要提供由交通警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和车辆损失修理发票以及理赔申请,还有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就可以。
1、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保险理赔最基本的提供资料则是:理赔申请单,修理发票,保险定损单,修理单位修理清单原件,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3、损失比较小,保险公司现场已经定损的,当时给保险公司到现场来查勘的已经提供完整资料的,走快速理赔处理的,事后可以什么都不提供,保险公司就会在三天以内把理赔款项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的。
扩展资料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
一、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在整个理赔工作过程中,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
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保险理赔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