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结婚证还要回当地办理吗



现在结婚证还要回当地办理吗
现在结婚证还要回当地办理吗
领结婚证异地不可以领。
领取结婚证需要在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因此需要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但是,夫妻双方如果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也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学校等出具的证明信,证明夫妻双方确实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
夫妻双方如需领取结婚证,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证书(如有):如有离婚情况,需提供离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证明:如夫妻双方未满22周岁,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未婚证明:如夫妻双方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结婚登记表:需填写结婚登记表,根据当地民政局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7、证明信:如由于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需提供相关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以。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在男方或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如果男女双方均不在户口所在地工作,在外地工作办有居住证的,也可以携带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具体来说,结婚登记需要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领取,例如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但注意的是,部分地区提供跨省领取结婚证服务。例如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些地区经常居住的居民,可以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在当地办理。
法律主观:
规定结婚证,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 户籍所在地 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异地是不能办理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证必须回当地办。因为结婚登记地必须是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结婚的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可以的。结婚证可以在异地办理,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市、县公安局进行户籍管理,同时,在婚前30天至婚后90天的时间内去当地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
2.需要向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前咨询所需证件、办理程序等问题。
3.需要在异地选择符合规定的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具体流程和要求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部门。
4.应持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
总之,异地结婚登记需要提前了解相关手续和要求,并按照正常的申请流程进行办理,可以顺利完成。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