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只能在登记结婚处办理吗(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怎么登记结婚)



起诉离婚只能在登记结婚处办理吗(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怎么登记结婚)
起诉离婚只能在登记结婚处办理吗(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怎么登记结婚)
一、离婚只能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1、离婚不一定只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不一定在当地登记地区,要视情况而定。1、离婚案件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