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的钱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的钱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的钱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 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父母声明了将房屋只是赠与给自己的孩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父母还房贷,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内双方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个人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就此部分及升值价值进行分割。至于父母还贷部分,只要有出资证明,可以作为单方赠予,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不予分割。一般情况下,房产判给出资一方,然后就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补偿另一方。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首先,要明确的是,您母亲出首付并每月打钱给您还房贷,这并不代表该房屋的产权归属于您个人或与您前夫无关。房屋产权归属需要依据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法律文件来确定。
如果您拥有该房屋的产权或与您前夫共同拥有该房屋的产权,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您前夫欠别人的钱,导致您被起诉,那么您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已经通过您母亲的帮助还清了房贷,但无法证明该房屋与您前夫无关。
如果您可以证明该房屋完全归属于您母亲或与您无关,那么您可以撇清与该房屋的关系,不会因该房屋的问题被起诉。但是,这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并需要得到法院的认可。
总之,您需要先了解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然后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您已经还清了房贷,并尽可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房屋与您前夫无关。
法律主观:
一方由父母出资偿还贷款为其买的房通常不是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父母还贷,一般都会被认为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结婚后继续由父母帮忙还贷,最好和父母也达成书面约定,明确约定父母婚后帮忙还贷部分属于赠与给自己子女个人,不作为夫妻公共财产。或者还款账户婚后仅用于还贷,不做其他进账和支出,可以保证比较清晰的资金流向。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 1062 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
第 1063 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 29 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分析:父母给钱还房贷视为一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只要父母没有特别表示只赠与一方,则这部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主观: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房产证也登记在个人的名下,那么关于父母帮你还贷部分视为其父母对一方的赠与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只要他们没有特别书面约定该房产为父亲的个人财产、虽然登记在父亲一个人名下,也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见《民法典》1062、1063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父母还贷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购房婚后父母还贷,除另有约定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父母还的贷款属于对夫妻两人的赠与,一般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双方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义贷款父母还款这种情况房产权属于谁
1、如果是婚前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的房产,并且后期也由父母还每个月的房贷,那这个房产就属于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留好购买房屋的材料就可以。
2、但如果是在子女婚后,由父母出资金购买的房产,虽然后期每个月的房屋贷款也是由父母还,并不是子女还,但是也需要做好财产公证,并且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留好购房材料,以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