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借条丢了怎么办(起诉之后借条丢了怎么办)



起诉后借条丢了怎么办(起诉之后借条丢了怎么办)
起诉后借条丢了怎么办(起诉之后借条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有义务提交借条原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以此为定案的依据。如果只有借条的复印件,再无其他材料可以印证欠款这一事实,借条复印件就丧失了证据效力,将会承担败诉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有义务提交借条作为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以此为定案的依据。如果借条丢了,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无其他材料可以印证欠款这一事实,将会承担败诉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 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院档案借条丢失需要看是在法定程序的何种阶段。如果法院已经下达了判决书,借条原件丢失也没有关系。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借条原件遗失,那么借条的效力则需要借债人的认可。
一、法院档案里借条原件丢失该怎么办?
第一,起诉被法院立案受理后,借条原件一般应当由当事人自己保管,直到开庭举证时,原告才向法庭递交;
第二,开庭时递交给法庭的借条原件,如果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结案,就必须由法院保存在卷宗中,不会再给原告了,因为这是法院处理案件的依据;
第三,如果原告撤回起诉,原件法院会退还给当事人,由当事人保存。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
三、借条书写的注意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法院档案里借条的遗失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的失误,是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并且在法庭上的举证质证环节会对此进行记录。如果在法院判决后需要借条原件而被遗失的情况,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也是具有同等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