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一次(行政拘留记录多久能消除)



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一次(行政拘留记录多久能消除)
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一次(行政拘留记录多久能消除)
法律主观:
拘留十天最多可以探视2,每次探视的人数不超过3人,探视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法律客观: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法律分析:拘留十天可以探视一次。每个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只允许与近亲属会见一次。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会见。每次会见不超过10分钟,会见人员不超过3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四十六条 对人犯的上诉书、申诉书、看守所应当及时转送,不得阻挠和扣押。人犯揭发、控告司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材料,应当及时报请人民检察院处理。
第四十七条 看守所监管已决犯,执行有关对已决犯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
1、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需视情况而定:
(1)在法庭没有判决之前只要不是重大案犯被拘留24小时以后可以进行假释或者保释,但要经过公安机关同意公安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
(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
(3)如果是治安拘留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就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二、哪些情况下不适用行政拘留
以下情况下不适用行政拘留: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一)会见对象:被拘留人的近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和单位负责人凭本人 身份证 件或单位介绍信可以到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二)会见时间:星期一、三、五的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 不会见; (三)会见次数:每个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只允许与近亲属会见一次。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会见。每次会见不超过10分钟,会见人员不超过3人; (四)会见时只限送零用钱、衣服、生活用品、教育用品等。拒绝接收水果、烟酒、菜肴、食品等。会见人员所送物品必须经过值班民警检查后方可带入所内,严禁将危险品、违禁品带入拘留室; (五) 律师 会见被拘留人员, 行政拘留 探视时间必须持有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本人的律师执业证、被拘留人员或其家属的委托书或办案单位的证明文件。
法律主观:
行政拘留期间的探视间隔,由实行拘留行为的公安机关自行根据情况决定,当前法律法规中暂无对此的明文规定。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的,被拘留人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