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分割共同财产的是如何的(婚内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案由)
婚内如何分割财产
一、婚内如何分割财产
婚内财产分割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夫妻一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一般而言、婚内夫妻共同财产以不可分割为原则以可以分割为例外。
物权法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为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提供了法律支撑,但是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理由”可以分割财产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从法条可以看出只有符合上诉两种情形才能申请分割婚内财产。
二、同居如何分割财产
在回答同居如何分割财产之前先看看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通过上述的解释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婚姻法规定、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三是夫妻的约定。因此可以这么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对财产没有特殊约定那么法律所规定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部分共同财产就适用于同居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婚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内财产离婚后的分割方式: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