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婚前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6
496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及界定??

看看下面的资料。

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内部判决标准

为规范审理婚姻案件,统一办案标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本处理意见。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 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三)有关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

1、 有关军婚的规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则应按一般规定处理。

2、 不予受理的情况

(1)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和调解和好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 重婚的;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 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一)抚养费的归属问题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离婚时,服刑或者患病一方愿意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8)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9)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二)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2)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8、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四、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问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五、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④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⑤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①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

④ 复婚、再婚前的财产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为个人财产;

⑤ 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按揭贷款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贷款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6、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三)分割财产时,如何处理在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组织等中的出资问题

1、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3、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四)如何处理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

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关于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处理

1、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离婚时,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

2、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问题的处理

(1)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离婚后原则上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离婚后确实无房居住,自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调解或判决无承租权一方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3、 关于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租凭关系问题的处理

人民法院在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包括单位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的租赁关系时,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经调解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六、离婚时债务的清偿问题

(一)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2、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4、 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所欠债务。

(二)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五)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六)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离婚时的过错赔偿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八、离婚时经济赔偿问题

(一)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生活困难:

1、 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2、 离婚后没有住处的。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对其销售并置换,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财产是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之分的,如果是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会瓜分,是属于你个人的,但是婚后财产是需要夫妻共同瓜分的。有一位网友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对其销售并进行了置换,那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关于婚前财产的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前财产,其实婚前财产就是结婚前夫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可能是动产,也可能是不动产,但不论是什么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的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这个财产是归属于夫妻一方的,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进行瓜分的,婚前是谁婚后还是属于谁的。所以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购买房产,在结婚之后也不会在房产证上写上对方的名字,这只是他的私人财产。

这样的房产离婚的时候应该如何分割呢?

其实这要分两种情况,如果这个房产的置换并没有让另一方出钱,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个房产还是属于你的。但是如果在房产置换的过程中对方也进行了出钱,比如说提供一定的资金去购买新的房子,那么这个房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出资比例来划分的。即使你不同意瓜分,去法院进行审判,法院也是同意进行瓜分的,因为这是合乎法律规定的,毕竟对方也出了钱。

总结

所以如果你要保证这个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在处理的时候就不要告诉对方,也不要向对方要钱,那么这个财产还是你自己的个人财产。其实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置换是不好划分的,很多时候对方就会进行出资,毕竟你们两个人已经结了婚,不可能像陌生人一样生活。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分居后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的分居两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分居两年离婚财产分割如下: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分割,或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婚前财产一般为个人财产,还是归属于 ...
2024-01-07 14:32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离婚时怎样分割)

综上所述,婚后按揭买房离婚财产的分配需要考虑房屋的登记情况、购买方式、婚姻期间的财产贡献、离婚时的财产评估以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因素,对于婚后按揭买房离婚财产的分配,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房屋的登记情况房屋的购买方式婚姻期间的财 ...
离婚诉讼
2热度

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离婚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时没有分割的房产如何处理法律主观:离婚时有未分割房产的,夫妻双方协议分割房产。离婚时发现有应当在离婚时分割而未分割的财产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 ...
2024-01-12 17:10

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共同还贷部分怎么补偿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的问题,总结: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项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分割,3.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应当在协商中确定共同财产的 ...
离婚诉讼
7热度

离婚后应怎样分割共有的房屋(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的时效)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法律主观:有房产的情况下,在离婚后,应当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共同的房产由人民法院根据登记、出资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 ...
2024-01-07 14:20

离婚小孩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孩子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四、案例分析以下是两个案例,用以说明离婚小孩财产的分割问题:案例一案例二夫妻离婚时,他们的未成年子女拥有一套房产作为财产,当夫妻有子女时,离婚还涉及到离婚小孩的财产分割问题,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离婚小孩财产的分割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 ...
离婚诉讼
5热度

怎样从夫妻共同财产析出去世一方的遗产

怎样从夫妻共同财产析出去世一方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为去世一方的遗产。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2024-01-12 17:30

二婚再离婚怎样分财产(二婚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王先生个人财产刘女士个人财产共同财产80万元60万元200万元平等分割平等分割平等分割总结:在二婚再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主要依据婚前协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婚前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但 ...
离婚诉讼
2热度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处理的法律依据)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呢法律分析:同居期间的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 ...
2024-01-07 15:06

婚前写了双方名字怎么离婚(婚前写双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写双方名字是否算作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房产登记上写了双方名字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合同或协议上写了双方名字需要根据具体内容和法律规定来判断,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写了双方名字并不一定意味着所有财产都算作共同财产, ...
离婚诉讼
5热度

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离婚后没分割财产几年有效期)

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可以不分割吗?离婚协议各自的名下财产可以不进行分割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 ...
2024-01-12 17:20

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婚前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吗)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母方有下列 ...
法律百科
496热度

离婚后重新起诉想分割财产是有用的吗(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的时效)

离婚后重新达成的财产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吗?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重新签订分割的财产协议,只要夫妻双方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而且是真实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而且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有时候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 ...
2024-01-07 14:47

婚前财产离婚会分割么(婚前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 ...
法律百科
742热度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处理(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法律主观:(一)双方协商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男女平等。, ...
2024-01-12 18:12

离婚诉讼中怎样申请财产保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另案处理的规定)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执行法》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离婚诉讼
3热度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还完的,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需要贷款婚后一起还贷款这个房子算共有财产还是法律主观:至于结婚后还贷的实际支付方,因为基于婚姻共同财产制,都属于出自 夫妻共同财产 ,都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出资。婚前你母亲付全款,房证写你们两人的名,属于对双方的赠与,产权 ...
2024-01-12 18:05

起诉离婚是应该怎么分财产(起诉离婚另一方可以不到场吗)

离婚的财产是如何分配的?离婚时财产一般平等分配,在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财产数额,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夫妻离婚财产如何 ...
2024-01-07 14:45

婚前没有公证的财产离婚怎么分割(婚前父母赠与房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婚前没有公证的财产离婚的分割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程度和公平原则,以确保分割结果的公正合理,四、案例分析以下是两个案例,用以说明婚前没有公证的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案例一案例二夫妻在结婚前各自拥有一套房产,离婚时 ...
离婚诉讼
5热度

婚前的夫妻财产该怎样分配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主观: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 ...
2024-01-07 15:33

婚前公证的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婚前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依据法院判决进行分配如果婚前公证的财产在公证书中没有明确约定分配方式,夫妻也没有达成夫妻协议,那么在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将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例如,夫妻在离婚前达成协议,约定将婚前公证的财产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双方在协 ...
离婚诉讼
2热度

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法律主观:一、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若双方达成了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若无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二、离婚分割财产包括哪些财产离婚分割财产包括如下财 ...
2024-01-07 15:11

离婚的人怎么分离财产(离婚时怎样分割财产)

二、财产分割的具体步骤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财产清查:双方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查,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各种财产,协商一致原则:离婚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三、案例分析以下是两个案例,用 ...
离婚诉讼
2热度

离婚时能不能不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时共有财产可以不分割吗法律分析:可以不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 ...
2024-01-07 14:12

婚前房产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婚前房产婚后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还贷款离婚财产分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贡献和公平原则进行分配总之,婚前房产婚后还贷款离婚的分配原则是以婚姻期间对房产的贡献为依据,同时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婚前房产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问题答案:根据我国 ...
离婚诉讼
2热度

离婚前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会怎么判)

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会怎么判法律主观:离婚前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后果是离婚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转移行为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转移行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律客观:《中 ...
2024-01-04 20:33

费县民政局离婚电话(起诉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本文导读目录:1、费县民政局离婚电话2、起诉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割3、起诉多长时间能离婚 费县民政局离婚电话问题回答:费县民政局提供离婚电话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离婚咨询、登记、申请等相关服务,当事人可以通过拨打费县民政局离婚电话,咨询离婚 ...
离婚诉讼
3热度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过错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一方有过错财产怎么分配法律主观:夫妻一方有过错的离婚时财产一般均等分配,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 ...
2024-01-07 15:39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与方法)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规则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 ...
法律百科
667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