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继承的遗产离婚后(婚内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到底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离婚,配偶可以分房产吗?
没有特别约定的,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随着结婚时间的延长而变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情况下,财产与另一方无关,也不会被分割。遗产收入的财产待遇与遗嘱继承相同。二者的法律基础都是被继承人确立的遗嘱,主要区别在于受遗赠人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必然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除非遗嘱规定只有一名受遗赠人拥有该财产,否则该财产被视为受遗赠人的共同财产。婚后继承的财产,如果以后离婚,离婚时是否给对方一半,看房屋是按照遗嘱指定个人继承,还是无遗嘱继承。
遗嘱指定的,属于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妻子可以约定,在婚姻合同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应当分别占有、共同占有或者部分分别占有、部分共同占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的继承和赠与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继承另一方的遗产不共享,不能将夫妻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急求专业人士解答:离婚时子女归男方,女方死亡后财产归属问题
首先,配偶、子女、父母是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便父亲与母亲已离婚,也不改变母子关系,而夫妻财产分割,也不影响母亲在离婚后形成的财产作为遗产供继承的事实。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其次,子女归男方抚养,依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母亲的遗产。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第三、四款: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也就是说,虽已离婚、虽已分割夫妻财产、虽该子女归男方抚养,但由于该子女系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女方死亡后子女应认定为女方的遗产的第一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若有)共同继承女方遗产。
夫妻双方各自继承父母的遗产后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各自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在考虑离婚的时候,这样的一些财产并不算是彼此的共同财产。作为夫妻两个人如果彼此都是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父母,离世以后都会把各自父母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而不会考虑把财产直接分给对方所有。因为对于每一个父母都会出于爱孩子的心理,为了能够保护孩子的财产不被他人所占有,会特意的考虑提防着对方。
如果独生子女两个人结合在一起,以后再面临着父母之间的离世,父母会考虑在离世之前写好遗嘱。这样在面临着彼此之间分配财产的时候,能够起到更有效的说明,尤其是对于男女双方家庭存在着门不当户不对的现象时,女方的家庭条件比较优越。在分得财产上就应该全部归属于女方所有,必要的情况下在父母立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求进行公证,这样才能具有法律效。
让父母在遗嘱上面提前写明,即使夫妻两个人离婚以后,父母的财产和对方都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这样夫妻两个人在考虑离婚的时候,彼此就只能分得两个人之间婚内财产,和彼此的父母财产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男性总是觊觎妻子父母的遗产,也会让妻子打从内心当中对丈夫有所怀疑,夫妻之间的感情想要能够和平共处下去,就不能总是想到对方父母的财产。要知道每一个父母都会希望子女能够过得幸福,宁可孩子能够幸福一辈子,也不愿意让孩子有离婚的一些举动。
在这当中,夫妻两个人在分得财产的过程中,有一些父母会出于为了孙子着想,不得不把财产分配给一些孙子。因为想到彼此之间毕竟会有血缘关系,即使夫妻两个人的感情破裂,也不希望苦了孙子。会特意的考虑给一部分的财产留给孙子的名下,即使孩子的父母离婚了,也不能去动孩子的财产。
离婚后遗产怎么继承
一、离婚后遗产怎么继承
1、离婚后遗产怎么继承,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当事人的婚姻已经终结,那么对方的遗产,作为前夫或者前妻,是无权继承的;
(2)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说明由前夫或者前妻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离婚与继承!!
一,离婚和继承之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
(一)关于继承我国的《继承法》有明确的规定: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
2,关于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原则我国《继承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参照执行;
3,离婚与继承的最主要联系,就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不能再继承彼此的遗产;
4,如果发生继承纠纷,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解决
(二),关于离婚财产的分配:
1,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婚前有特殊约定,否则都是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对半分;
3,对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调解或者起诉。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