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10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为: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参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省月平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综上所述,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与单位终止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怎样算
员工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由工伤伤残员工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根据地方法律规定来进行计算的。
不同地方的规定不一样计算方式也不一样。以浙江省和四川省为例: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八、工伤职工依照《条例》第五章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人员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长期治疗的其他工伤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60个月,六级伤残48个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七级伤残36个月,八级伤残26个月,九级伤残16个月,十级伤残10个月。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算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算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就业人员情况有所不同,但是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两倍。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指国家、地方为鼓励和支持就业而发放的一种补贴,旨在帮助部分群体更好地融入社会,提高就业竞争力。根据政策规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因地制宜,即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标准。通常来说,计算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 地区因素:不同城市或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同,因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一线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较高,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也较高。2. 人员因素:不同的就业人员情况也会影响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例如对于一些特定的群体,如残疾人、退役士兵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可能会适当提高。3. 政策因素:政府为鼓励和支持就业,有可能会发布一些相关政策,如各种创业补贴、就业补贴等,这也会影响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总体来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算标准是比较灵活和多变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如何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前,首先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失业证明、就业协议等。具体的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要求,可以到当地就业局或人社局进行咨询和了解。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国家为鼓励和支持就业而发放的一种补贴,计算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就业人员情况有所不同,但是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两倍。对于符合条件的群体来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申领可以有效减轻一定的负担,提高就业竞争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较困难的人群一次性就业补助。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法。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综上所述,职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多少是按照伤残级别,也就是受伤程度算的。并且受伤很严重的,四级以上的,公司是不可以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深圳市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怎么规定的
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到的工伤待遇不同,具体如下:
1-4级: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计发。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发:一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5-6级: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7-10级: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扩展资料: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参考资料:深证人社局-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怎么算的
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做好职工的救治工作,然后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以后,相关工伤关系就从法律上得以承认了。职工救治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零起付线、工伤报销比例100%。
工伤治疗完毕以后,劳动者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相关鉴定部门会根据受伤情况,以及康复后对劳动能力的影响情况,对职工失去劳动能力级别进行认定,一般分为1~10级。10级是受伤最轻的伤残,一般骨折差不多都能认定上10级。发生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缴纳社保,费用就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医院和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的医疗期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是保持职工工资待遇不变。
伤残等级出来以后,工伤保险基金会根据伤残等级情况一次性给付一定月数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只有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实际上是要根据工伤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来计算的。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相应的伤残一次性补助金会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有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如果平均缴费工资能有5000元的话,也就仅仅能够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万元而已。有的人肯定会很吃惊,就这么点吗?是的,就这么点。
如果用人单位当时没有发放工资,工伤医疗期是三个月,自己的平均每月工资是5000元的话,这样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1.5万元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因为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两种待遇应当发放。不管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待遇叫做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标准各省市是不一样的。
有的地方是定额,比如江苏省10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3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1.5万元。
山东省则是跟统筹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目前山东省已经实现了工伤保险省级统筹,2019年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5449元每月。实际伤残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两者合计差不多有65,000元。
因此,这样所有待遇算起来也就10万元左右,怎么可能要到二三十万呢?不过,除了工伤赔偿,有可能还有民事赔偿。
另外,如果是因第三者伤害导致的工伤事故,实际上除了工伤待遇以外,劳动者还有权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劳动者享受了工伤待遇的赔偿不影响劳动者要求民事赔偿。不过由于有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算不上误工费了。医疗费应当由第三者承担,当第三者赔付以后,应当转给工伤保险基金,跟个人没有太大关系。最终的民事赔偿一般也就是根据伤残程度,索要一定的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这样计算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伤残系数
如果是十级伤残只有10%。2018年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51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4617元。如果是10级伤残,城镇户口能达到7.85万元,农村户口2.92万元。不过具体标准的判断,还是有一些具体的细则。如果是多处10级伤残,每多一处增加2%的比例,最高不能提升10%。
所以,走法律程序,十级伤残不管是工伤还是民事赔偿,一般都不会超过10万元的。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依据各地不同的政策而有所不同。按照残疾程度计算:因工伤而被终止或因工伤而被解雇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就业补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七级伤残的,可以获得十二个月的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可以获得九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九级残疾,可以获得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十级残疾,可以获得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社保还是单位给?
劳动者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在用人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等费用均应由社保部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