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担保人的期限(个人贷款担保人)
个人贷款担保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一、个人贷款担保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担保年限根据你担保的合同履行完毕,你的担保也就失效了,比如,你给做的欠款合同担保,要求两年内还清,你的担保期限合同没有履行,钱没有还给人家,那么你还要继续担保到还
二、个人银行担保几年?
民间借贷的担保有期限。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担保贷款期限多长时间
担保贷款期限的时间,视以下情况决定:1、信用贷款担保人的期限时间,要根据担保合同约定决定;2、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担保贷款的方式有哪些:担保贷款的方式如下:1、保证贷款,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流程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2、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3、,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四、个人贷款担保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可以!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怎样划分的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怎样划分的?
1、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也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二年;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
2、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就是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最高《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3、《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第26条第1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担保人有效期是多久
一、借款担保人有效期是多久1、借款担保人有效期是六个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根据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有效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贷担保人是需要为担保履行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担保人需要等到借贷关系完全消失之后,其担保的责任才能够因此而消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债务的担保人什么情形下会被免除担保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贷款担保人有担保期限吗
法律分析:有期限限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