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怎么处理(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怎么处理可以一个人所得吗)
离婚后,又在一起生活,分到财产了吗?
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就是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就不能平均分割;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
1、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同居关系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是其对自己生活状态的一种选择,虽然不鼓励,但也并未明文禁止。所以,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
2、当事人请求解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是被法律所明文禁止的行为。这种同居关系,与一般未婚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同,当事人请求解除此类同居关系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并依法解除;
3、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4、对事实婚姻,人民法院应将它与合法婚姻关系一样对待。不论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中可能还不符合婚姻关系的实质要件,但只要在《结婚登记管理条例》实施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认定为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1.民法典中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所示: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一直生活在一起财产怎么分
法律分析:离婚后仍在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各自的财产包括收入等归各自所有,共同出资的可按一般共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又同居在一起财产怎么分
法律分析: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但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养,且另一方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另一方对其生前扶养较多,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衍生问题: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协议分割,可以根据夫妻的共同财产情况,逐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怎么约定分割共同财产,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不过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2、诉讼分割,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
离婚后还住在一起财产怎么算
法律分析:1、两人离婚后继续在一起生活以后所得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算。
3、不算共同财产。
4、算是出轨,是过错方。
法律依据: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离婚证,财产归女方,还继续生活在一起,财产怎么算?
您好,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明确归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后还居住在一起,一般属于同居关系。在双方没有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一般如下:
第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一般不可以进行分割。
第二,共同购置的财产一般可以分割,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没协议的一般等分,但是会考虑双方对共同共有物的贡献大小以及实际情况。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