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服刑人员的规定(60岁服刑人员最新规定)
服刑到了60岁了怎么办
超过60岁的服刑人员有政策如下:
1、具备减刑条件或假释条件的,可以获得减刑或办理假释;
2、入狱前的社保交费年龄达到15年的,可以领取社会保障金。
对于60周岁老人犯罪坐牢,要充分考虑酌情予以从宽处罚。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依法可不监禁的,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如果是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0岁服刑需要干活吗
法律分析:这要看情况而定根据监狱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人的身体状况确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服刑期间需要劳动,但监狱是个改造人的地方,不会强迫服刑人员超体力劳动。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九条 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第七十条 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65岁老人服刑规定
法律分析:对于65周岁的老人,并无法定量刑情节,参照一般主体量刑情节。至于其服刑期间的待遇要看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监狱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人的身体状况确定。但监狱是个改造人的地方,不会强迫服刑人员超体力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服刑人员超过六十岁国家有啥新政策
目前对于处于服刑期中超过60岁的服刑人员,没有优惠政策规定。
如果具备减刑条件或假释条件的,可以获得减刑或办理假释。服刑人员超过六十岁如果入狱前的社保交费年龄(非指工龄)达到15年的,可以领取社会保障金(退休),如果交费年限不到十五年的,可以续交到15年办理退休手续领取社会保险金。
对于60周岁老人犯罪坐牢,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从“宽”,主要是指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依法可不监禁的,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如果是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65岁老人服刑规定
65岁老人服刑,法律上并没有具体的量刑情节,按照一般主体量刑情节来计算。
刑期间会结合监狱的实际情况以及身体状况来确定待遇问题。监狱也不会强迫服刑人员超体力劳动。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60岁服刑人员的规定
对于60岁以上的罪犯,监狱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以下照顾:
1、可以申请老年犯,普通犯人80分减刑1年,一旦批准为老年犯40分减刑1年;
2、可以申请病犯,普通犯人80分减刑1年,一旦批准为病犯40分减刑1年;
3、如果病情特别严重,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目前对于处于服刑期中超过60岁的服刑人员,没有优惠政策规定,如果具备减刑条件或假释条件的,可以获得减刑或办理假释。对于刑释人员,超过60岁的,如果入狱前的社保交费年龄达到15年的,可以领取社会保障金,如果交费年限不到十五年的,可以续交到15年办理退休手续领取社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