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亡是否要坐牢(车祸出现伤亡,司机要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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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死亡要坐牢么
车祸对方死亡是否坐牢的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2、若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一定情况下,例如没有其他加重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偶犯,初犯,法院可能判处缓刑,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用坐牢。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有从重情节,即使积极赔偿,也要判处有期徒刑;
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如构成交通肇事罪,则需要坐牢。
开车撞到行人的,处理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立即抢救受伤人员,拨打急救电话;
2、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
3、抢救伤者。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如有必要,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破坏。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
综上所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撞到人应立即停车,查看当事人的情况,及时医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事故撞死人要坐牢吗
开车事故撞死人是否要坐牢,需要具体分析。
1、开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死亡的,驾驶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判刑的。
2、事故致人死亡,但驾驶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则不构成犯罪,就不会判刑。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犯罪客体,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3、犯罪的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4、犯罪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有: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祸伤亡是否要坐牢
一、车祸伤亡是否要坐牢
1、车祸伤亡要坐牢,具体如下:
(1)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或重伤三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要坐牢;
(2)致三人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要坐牢;
(3)致一人以上重伤,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形的,也要坐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车祸意外致人死亡一定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可能会坐牢,如果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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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坐牢吗?
出了交通事故撞死了人,在没有违章的前提下,是肯定不需要坐牢的:
1、坐牢说明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针对故意伤害罪以及过失伤害罪的。也就是说你犯罪了才有可能坐牢;
2、而交通事故中撞死了人,你只要没有违章,就没有可能犯罪,中国的法律基本上是先违法后犯罪的递进关系,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
3、如果没违章撞死了人,这个死人也是机动车驾驶员,原本也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应该赔钱,跟不用坐牢;
4、但没违章撞死了人,按照中国现行法理上看,如果交通事故中死者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汽车驾驶一方即便没有任何责任,也要被判一部分赔偿,毕竟死者为大。而且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属于弱势一方。但依旧不会被判坐牢;
5、很多碰瓷为生的人,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铤而走险的去主动创造交通肇事事故,哪怕真的死了,也能给家里人留下一笔不菲的钱。而无责方驾驶员就倒霉了,只要被判无责,保险公司就不会赔偿一分钱,所以法院判给死者的钱只能从自己兜里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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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人死亡要判刑吗
一、车祸致人死亡要判刑吗
1、车祸致人死亡要判刑。因为车祸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具体判刑是:
(1)车祸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刑法上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刑法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