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带的证件(办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1、身份证:离婚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等。
2、户口簿:离婚双方需要携带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3、结婚证:离婚双方需要携带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4、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5、财产清单:如果离婚双方需要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携带财产清单及其复印件。
离婚的流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离婚的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由律师审核确认后,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无法得到履行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离婚。申请人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法院会对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3、调解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离婚调解。调解员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尽力协调双方的关系。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对证件要求略有不同,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而定。提前了解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可以准备充分的证件材料,避免出现因证件不齐导致的不必要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离婚诉讼需要五种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可能还要准备前次离婚诉讼的相关材料。
诉讼离婚流程有: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协议离婚流程办理手续如下: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通常需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但是,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也就是在这些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生活的,可以凭借相关证件在当地办理离婚登记,无需返还一方户籍地。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1、申请人必须为婚姻关系当事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3、当事人已经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4、其他条件。
协议离婚时应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还需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
3、协议离婚不允许离婚附加期限的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况,约定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办理离婚需要带的资料视情况而定:
1、协议离婚: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起诉离婚:
1、起诉一方的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7、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8、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
9、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10、其他材料。如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等。
起诉离婚联系不上对方:
1、原告人经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的,而且又无正当理由,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有权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提起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即使被告人不到庭,人民法院照样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对被告同样生效;
3、对于那些人民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即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或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的被告,经两次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拘传到庭。
综上所述,办理离婚需要带的资料视情况而定,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在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到民政局办结婚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具体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二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其他问题达成合意,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即可解除夫妻关系的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在外省市工作,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到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外省市工作的一方必须亲自来本市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亲友、律师或其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