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房屋预售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定义不同二、房屋主体形态不同三、履行合同周期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购房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区别
法律分析: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是与正式合同相对而言的,严格意义上二者都是正规合同,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预售合同大部分情况都是出现在期房的销售中,而正式合同往往存在于商品房现房的产权变更流程中。正式合同可以直接搭配其他相关材料,在缴纳对应的税款与费用后,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明了。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定义和风险。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其中,预售合同是购房者在房子还没有建造好、房子还未交付使用之前所签订的合同;而购房合同则是购房者在房子已经建好、且可以随时拎包入住的时候通过楼盘销售与商家签订的合同,它们之间的定义有着很大的差别。
除了定义,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和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不一样的。其中,预售合同的风险要高于购房合同。因为预售合同的房子仍处于建设中,它具有不可预见性,如果签订的房子在建造的过程中出现了开发商资金不足、烂尾的情况,那么购房者需要自行承担购房钱收不回来、没有房子可以居住的风险,而这些风险都不存在于购房合同中。
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里面的条条款款,其合同一定要明确标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公摊建筑面积的大小、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约定房屋质量、关于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等事项,这些款项都能在很大程度上确保我们后续入住的基本权益。
其次,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还要详细了解所购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如果有发现不合理收费的地方,购房者应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当面提出质疑并据理力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正式合同存在于商品房现房的产权变更流程中。正式合同可以直接搭配其他相关材料,在缴纳对应的税款与费用后,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明了。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两种。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在定义和和风险上是有很大差别的,预售合同是指房屋在预售过程中还没建好,交付使用前所签订的合同,并且还承担着房屋可能到不了手的巨大风险,而购房合同是指房屋已经建好了,取得了房地产权证,是一种商品房,是房子已经到手的。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在定义、所承担的风险、标的物、条件和适用范围都有很大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预售合同是房屋预售过程中,房屋还没有建好,交付使用之前所而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房屋已经建好,并且取得了房地产权证,是一种商品房。
2、预售合同: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购房合同: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内容合法并没有特殊之处,可以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加以认定。但在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两个要件上,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其特殊性。商品房交付使用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1、定义不同:预售合同是房屋在预售过程中,房子还没有建造好而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指房子已经建造好了,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合同。2、风险不同:签订预售合同,这种房子还在建设当中,具有不可预见性,有一定的风险性。商品房是已经建造好的房子,相对来说会更为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购买期房的时候,需要与开发商目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那么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购房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标的物不同
预售合同标的物是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
而购房合同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和商品房买卖契约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销售。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销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1、在商品房预售合同里,预购方于一般情况下都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其并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必须交付给买房人,这样才可以实现买受方的经济目的,所以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已经存在的物,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还不存在或还没有建好的房屋。
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房人在接受标的物后,还有二期以上的价款需要支付;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既可以在取得房屋前一次性支付房屋的全部价款,也可以在取得房屋前分期支付价款,前者是在取得标的物之前的分期付款,而后者是在取得标的物后的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