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贫困户的条件(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是什么)
什么条件适合申请贫困户
申请贫困户条件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贫困户申请流程如下:
1、贫困户提出申请;
2、组织入户信息采集;
3、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
4、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
6、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报市扶贫办审核;
7、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8、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
综上所述,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薪资或最低薪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什么条件符合贫困户标准?
中国国家标准中,贫困户的认定主要是根据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等因素综合评估,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贫困户:1.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 2.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平均水平的一定比例; 3.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贫困线标准; 4.家庭生产生活条件特别困难,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其中,人均纯收入是指家庭成员每年从各种经济来源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的净收入。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由当地政府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贫困线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贫困线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时间段,贫困户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些地方也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贫困户的认定标准进行细化和调整。因此,具体的认定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贫困户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困难户的条件有: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申请贫困户需要什么条件,具体点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1、需要拥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是因为病、因残、因灾、由于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在核算收入的基础上,即使收入达到或超过了贫困线,但是无法满足两不愁三保障要求。
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
(1)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2)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农村五保对象;
(7)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贫困户申请条件
贫困户申请条件有: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绝对贫困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在测量绝对贫困标准时,一般只考虑为了维持身体健康而绝对必须购买的物品,并且,所购买的物品应当是最简单最经济的。
贫困户是可以贷款的,贫困户可以通过申请扶贫贷款的方式来缓解自己的贫困状况。扶贫贷款是由国务院确定本年度贷款计划与规模,并且财政部负责扶贫贷款的总体调控,再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与农商行负责扶贫贷款的具体发放。
【法律法规】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条件
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条件如下: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农户所在地当年低保标准的纳入保障范围。
2、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但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比所在地区年低保标准低的成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由自己懒惰造成贫困的以及逃避法律造成贫困的不属于低保保障的范围。
贫困户是指按照国家标准划分的绝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一般收入和高收入。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绝对贫困是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在测量绝对贫困标准时,一般只考虑为了维持身体健康而绝对必须购买的物品,并且,所购买的物品应当是最简单最经济的
相对贫困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
近年来,城市贫困户的问题逐渐显现,中国城市贫困标准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计算的,各个城市这一标准有所不同。
贫困户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是: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三、没有经济来源且自身无劳动能力的;
四、身体或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的;
五、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贫困户标准是什么条件?
一、贫困户标准条件
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2010年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
(2)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二、贫困户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贫困户是什么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一般收入和高收入。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XX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申请流程
农户户主申请(书面)——入户调查(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低保证、一折通、残疾证)——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评议、公示——乡镇录入系统——报县上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贫困户需要的条件和资格是: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贫困户标准是什么条件
贫困户标准: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这两点是申请成为贫困户最重要的条件,尤其是后者。申请成为贫困户后,需要如实禀报自己的财产情况,不得有任何隐瞒。审查部门会查看申请者的财产情况,再结合村委会的有关证明,最终才能得出答案。有点需要注意,就算已经成为贫困户,但如果后期不符合条件,也会被国家取消资格。
贫困户符合的条件:需要拥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有劳动能力,但是因为病、因残、因灾、由于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相关规定
在核算收入的基础上,即使收入达到或超过了贫困线,但是无法满足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