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如何划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个阶段
法律主观:
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其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8周岁以下的儿童、精神病人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阶段的自然人没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即使是纯获利性质的行为也无效,需要监护人同意或事后追认;
其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间歇性精神病人,该阶段的自然人可以独立行使智力水平相符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超出合理范围外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需要监护人同意或追认;
其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即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此阶段的自然人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属于自己责任的范畴。
二、监护人替代责任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不法行为的责任的理论基础和正当根据,就是其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控制被监护人对第三人的危险,并且充分保护受害人。从替代责任的严格意义上说,应首先确定被监护人的责任,然后再转移于监护人。从责任构成看,被监护人如果有责任能力的话,首先是要被归责的。在我国,法律上无“责任能力”的概念,也就不存在对其归责的问题。所以,我国法上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责任是广义上的替代责任,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替代责任。在责任的具体承担上,大部分国家都规定(或者法律或者判例)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无责任能力人除外)。在其他有责任的人不能赔偿时,无责任能力的人如果有财产和其他经济能力时,法官可根据衡平原则,让其承担赔偿责任。
三、胎儿特殊利益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将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分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如何划分的
在我国,判断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自然人的年龄,二是自然人的精神状态。自然人依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如何划分的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具体如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行为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判断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自然人的年龄,二是自然人的精神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类型
我们知道自然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想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必须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是多样的。那么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类型?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类型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分为三大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年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民事行为欠缺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患痴呆症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未满十周岁的儿童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3)对于精神病人,依其精神状况,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通过特别程序进行宣告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实施民事行为,只能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但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有效。
二、自然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1、根据《民法总则》第14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继承法》二十二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4、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承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了前应该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有哪些
1、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就有,而民事行为能力则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况直接相关,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对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具有统一性,而法律根据不同年龄和智力状态赋予公民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类型的内容如上述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精神状况、智力水平等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分析】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征: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的一种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资格。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包括自然人为合法行为的资格(独立地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也包括自然人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如因非法侵害他人利益而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大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地实施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在法定范围内,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在法定范围之外,其民事行为能力有所欠缺,不能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3、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不能参加任何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法律主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三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 代理 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只具有一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也叫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然人按民事行为能力可分为
在民法上,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可以分为好几种的,例如我们常说的不满十岁的未成年人,因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对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一些精神病人也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三种?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 。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和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进行。这一条规定是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擅自购买了贵重物品后,家长要求退货的法律依据。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
此外,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要视情况而定:在没有发病时,他们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发病时,如果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二、什么情况法院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当自然人年龄不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年满八周岁但不能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的成年人;在这两种情况下,法院会宣告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怎么写有效
这是民事诉讼法中的特别程序,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相关程序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类型有哪三种
法律主观:
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我国《民法典》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大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地实施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在法定范围内,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在法定范围之外,其民事行为能力有所欠缺,不能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公民已达到一定年龄而未达法定成年年龄,或者公民虽达法定成年年龄但患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只能进行部分民事活动。上述两种人,统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年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该法还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 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不能参加任何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满八周岁的儿童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同时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对于精神病人,依其精神状况,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通过特别程序进行宣告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实施民事行为,只能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但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有效。
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它以自然人的意思能力为前提,有判断行为后果的能力。
3、二者的区别:
根本区别在于在民事行为能力强调是以自己的行为来取得权利,承担义务;而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本身赋予的。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标准
法律主观: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分类的标准主要是年龄、精神状态等能判断自然人对自己民事行为的认知力和控制力的划分标准。
二、自然人分类具体细则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无精神病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固定劳动收入的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不会因其欠缺行为能力被否认。
2、限制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有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无效。
三、胎儿权利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将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分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控制力由年龄、精神状态体现,认知力由自然人的生活经验体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如何划分
法律主观: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以下这三种: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其中18周岁以上成年人与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为完全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足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
第十九条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