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优待证条件(退役军人优待证条件有那些)



退役军人优待证条件(退役军人优待证条件有那些)
退役军人优待证条件(退役军人优待证条件有那些)
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办理流程:
1、重点优抚对象,请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
2、非重点优抚对象,若符合重点优抚对象的条件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
军人是很多人心目中理想的职业形象,一方面是由于自古以来军人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一直是光辉伟大的,新中国的成绩,离不开我们的军人士兵的流血牺牲;一方面,现代生活中,军人也为国家的安定繁荣不断的做贡献,为了国家和人民,背井离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相关合作银行共同制作,优待证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发放。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具体材料如下:
1、个人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确认后退给本人。
5、参战证书原件、参战立功受奖证件原件等证明材料。
优待证所享有的优待具体如下:
1.享受参观县域内旅游景点免门票;
2.在医疗机构就诊优先;
3.乘县内公交免费;
4.超市对持证人打九五折,饭店、日化用品打九折,旅馆打八折,影院打六折。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1、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七条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本办法施行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接收退役军人时,可依对象本人意愿完成申领。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
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十九条 申请人可申请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若申请由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如不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建档立卡。
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也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第二十一条 本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以及立功受奖等相关材料。
申请常住地发放优待证,且个人档案资料不在常住地的,应配合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具体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确认后退给本人。
5.参战证书原件、参战立功受奖证件原件等证明材料。
优待证所享有的优待:
1.享受参观县域内旅游景点免门票
2.在医疗机构就诊优先
3.乘县内公交免费
4.超市对持证人打九五折,饭店、日化用品打九折,旅馆打八折,影院打六折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八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将退役军人及随军未就业配偶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军队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社会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接续工作。
只要是退伍军人或者三属都可以申请优待证的,无论你是义务兵,还是士官或者军官。也不论你当几年兵,都是可以申请。
申请流程
1.个人需要准备的些材料:
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休证,复员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等,这些都是证明你身份的材料,你符合哪条拿哪个证件即可,如果你是残疾军人,需要携带残疾军人证,同时,如果你在部队立过功,得过奖,也别忘了把这些材料一并带上,这些信息会录入你优待证的芯片内,会直接影响你以后的优待待遇。
2.收到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通知后,到户籍地的街道,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始建档立卡,提出申请。
3.如果你录入的个人信息审核没通过,那么,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会通知你重新录入,完善个人信息,然后核对信息无误后,再提交审核。如果你要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那你就不要申请了,即使申请也审核不过
①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②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③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4.个人信息提交审核完成后,那么,优待证开始进入制作和分发的阶段,大约你会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但也要根据当地退役军人申请的数量决定,比如说申请的人数比较多,那么,银行在制作优待证的时间有可能要长一些,制作好以后,银行会分发到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那么到时候,他们会通知你去签字领取。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本办法适用于优待证的申请、审核、制作、发放、使用、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指导全国优待证制发和服务管理工作,确定并适时调整合作银行范围。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负责明确本地区优待证服务管理具体要求,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确定的合作银行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合作银行,推进优待证在本地区的使用。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本地区优待证发放和服务管理工作。
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条件是:
(1)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其中,2024年1月1日后退役的,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时,依本人意愿完成申领。未成年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对象,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其他严重破坏对象身份荣誉的。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本办法适用于优待证的申请、审核、制作、发放、使用、服务、管理及其它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办理退伍军人优越证需要以下条件1、需要是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2、申请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等相关证件或材料。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一、退役优待证是什么:
1、优待证的发放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包括两种类型“退役军人优待证”“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3、两种优待证在功能上没有区别,均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二、退伍优待证有什么待遇:
1、凭借“优待证”,退役军人可以在我国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风景名胜区,以及博物馆、纪念馆等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享受优先服务。
2、凭借“优待证”,退役军人可以在我国医疗机构享受优先挂号、就诊服务,并且医院还会提供退役军人专用服务通道;
3、退役军人携带“优待证”,可以在我国的各游乐场所、旅游景点,以及各大博物馆享受减免门票福利;
法律依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七条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一、申领发放对象
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或在本区取得居住证明的外省、市、区户籍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发放。
(一)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义务兵等人员。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
“三属”人员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生前供养的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①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②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③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2.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
二、申领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
(一)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或三属身份证明材料;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24位RGB真颜色)。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无明显畸变。
注: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必须为便装照,不能着军装、老式军装和其他制式服装,不能着浅色系衣服,其要求参照身份证照片标准。
(二)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留存,并拍照上传至系统。
(三)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监护人代为申请的,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要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对于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所申请省份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领方式
(一)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者常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经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进行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五条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只要身份是以上退役军人及其优抚对象的,都可以进行优待证的申领。
目前,优待证分为两个类别:“退役军人优待证”、“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份申领相对应的优待证类别。
注意:即使两个类别的优待证都可以申领,最终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
不符合申领“优待证”的条件有:
(一)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也就是说,只要自己在当兵的时候有当逃兵,被开除过军籍,都是不符合申请。
(二)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这就是因为触犯了法律的底线,给社会和国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都是不可以申领。
(三)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也就是说已经违法犯罪的,目前正在服刑的,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暂时关押的,公安或司法机关通令在一定范围内抓捕在逃犯的。都是不符合申请条件。
特别提醒一点,优待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优待证的办理方式:
一、现场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可提前通过网络预约申请时间。
二、网上申请。 已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三、入户办理。 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本办法适用于优待证的申请、审核、制作、发放、使用、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指导全国优待证制发和服务管理工作,确定并适时调整合作银行范围。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负责明确本地区优待证服务管理具体要求,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确定的合作银行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合作银行,推进优待证在本地区的使用。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本地区优待证发放和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