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现金如何去证明我给他了呢



钱是现金如何去证明我给他了呢
钱是现金如何去证明我给他了呢
当事人向他人交付的钱款为现金的,应当使用收据来证明发生了交付,因此日常的交易都是需要出具收据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分析】:给了现金对方不承认,首先看有没有借据,如果有的话就可以证明 借款事实存在;如果没有借据,只要你能证明借款的事实真是发生就可以了。其次要看有没有证人可以证明对方收到现金,如果有证人证明就可以作为证据。总之最基本的证据是要有转账的凭证、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如果能够证明已经履行了出借的义务,那么在诉讼中就可以进行证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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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朋友,畜生!认不认帐由不得他。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确实已经把钱打到他卡里了,你不用怕他,告诉他,再罗索,你就报案!打110,由公安立案,到时候公安一查,银行有记录的,你给他汇过钱。那么等待他的是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