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认定是怎样的



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认定是怎样的
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认定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如果竞业禁止协议是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则在劳动者离职后仍然有效,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对双方产生拘束力,但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禁止义务的,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认定竞业禁止协议有效:
1.竞业禁止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
2.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3.竞业禁止的期限恰当。
4.应当给予负有保密义务的人一定经济补偿。
5.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雇员在企业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适应,竞业禁止的地域应仅限于与商业秘密竞争利益有关的,地域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分析: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的认定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竞业限制对价的,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