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都指的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措施,但是在操作上有一定的区别。
治安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情形,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进行限制自由的强制措施。治安拘留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日,处理结果主要以治安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为主。治安拘留适用于轻微治安违法行为的人,比如小偷小摸、闹事等。
而行政拘留是由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情形,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决定的人进行限制自由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需要具备满足法定条件的有效证据,拘留的时间一般为不超过15个日的处罚,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日。处理结果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比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总的来说,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在执行过程和规定上有所区别,但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所采取的措施。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的措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方式之一。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为:
1、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后者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2、适用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后者的对象是违反治安,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3、羁押的期限不同,前者的羁押法定期限一般为三至七日,后者的羁押期限为一日以上,二十日以下。
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一、行政拘留的案底多久可以自动消除
行政拘留是没有案底的,不用消除。
但是行政处罚的档案不可以消除。一般意义上的案底指的是刑事处罚记录,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所以和案底不一样,也不会对公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而且不管是刑事记录还是行政记录,都是留档保存的,不可以消除。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2、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4、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二百零二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怎么区分
1、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六个区别,分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司法拘留适用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
(2)采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3)与判决结果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
(4)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5)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
(6)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其中“预备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创造犯罪条件;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的。
其中第七项将原来收容审查对象中“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纳入拘留,主要是考虑到收容审查取消后,公安机关与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
法律分析: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还有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则是刑法的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违反法庭规则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为:
1、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后者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2、适用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后者的对象是违反治安,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3、羁押的期限不同,前者的羁押法定期限一般为三至七日,后者的羁押期限为一日以上,二十日以下。
刑事拘留主要是指,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具体根据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治安拘留又被称为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在特定的情况下予以一定期限拘禁的行政处罚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于当场被抓获的现行犯罪分子,或者有着重大嫌疑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或者自杀。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二百零二条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