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特点(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
民事诉讼的特点(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
民事诉讼的特点(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
民事诉讼的特征包括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
拓展知识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法律特征
一般而言,民事诉讼是一种当事人对立,法院居间审理、裁判的等腰三角形结构;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民事诉讼是依照一定的法律规范,严格按照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的;事实认定的形式化。
民事诉讼流程
一审程序:
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宣告
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的特性具体如下:
1、民事强制性;
2、公权性;
3、程序性;
4、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5、自由性;
6、规范性与正当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有以下特征:
一、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确认的权利主体对人或物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内容为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义务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必然引起争议,发生纠纷,当一方当事人把它诉诸司法解决,就成了民事诉讼。
2、而民事诉讼要解决的,正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以及权利义务如何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这一特点是民事诉讼区别于行政诉讼和形式诉讼的显著标志。
二、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不仅包括当事人,也包括法院和检察院
所谓诉讼主体,是指其所送行为能够导致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消灭的那些主体。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是这样的主体。
三、民事诉讼是分阶段、按顺序进行的
1、民事诉讼是一个连续进行的活动过程。我国民事诉讼法把这个活动过程分成起诉和受理、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裁判、上诉和执行等六个阶段。
2、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任务,而且上一个阶段的任务完成了,才能开始下一阶段的工作。但这并不是说每一个民事案件都要经历这六个过程。
四、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1、民事诉讼活动是一种司法活动,有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2、违法的诉讼活动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违法诉讼活动如是人民法院进行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上诉权和再审申请权要求撤销。
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具体如下:
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3、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原则具体如下:
1、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
(2)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方便。
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所谓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所谓对等原则,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果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限制;
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4、民事诉讼的辩论对抗性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辩论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2)辩论的形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
(3)辩论的内容,主要应当围绕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实质性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展开,但也包括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问题;
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即自由支配,对于权利可行使,也可以放弃;
6、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规定,支持起诉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是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
(2)有权支持起诉者,只限于机关、社会团体,不包括个人;
(3)受损害者尚未起诉。
7、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括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
(1)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这方面的监督主要采取消极的方式,即一般不主动调查和追究司法审判中的不法行为。民事经济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中的不法行为,对审判人员进行控告、检举,人民检察院应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
(2)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错误,应当提出抗诉,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如下:1、客观性;2、关联性;3、合法性。
(一)公权性
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司法审判权,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使得民事诉讼与具有民间性质的调解和仲裁有所不同。
(二)强制性
民事诉讼的公权性,决定了其在案件的受理和执行等方面具有强制性。(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仲裁,调解和仲裁将不会发生。
但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法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都会发生。此外,民间的和解、调解协议的履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法院的裁判则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法院依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可依法强制执行。
(三)程序性
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均须按照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与民事诉讼相比,民间调解通常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则,仲裁虽然也要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进行,但相对灵活,当事人的选择权也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排除妨害,保证民事诉讼顺利进行。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既包括审判阶段也包括执行阶段。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比较广泛,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妨害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外的人例如旁听群众。一、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
(一)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
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二)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
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三)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
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二、民事诉讼的其他特点
1.民事诉讼的主体是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其中,法院和当事人是基本的民事诉讼主体,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构不成民事诉讼;
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
3.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三.民事诉讼庭审准备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组织程序和审判原则,具有程序性、完备性、保障性的特点。法律强调公正、快捷、经济的解决方式,注重调解和诉讼合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稳定。
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基本法律。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程序性特点。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组织程序和审判原则,具有明确性、程序性的特点。它要求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行使审判权,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最终解决纠纷。2、完备性特点。民事诉讼法中包括了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规定。无论是对当事人的请求或者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都能做出具体的规范。3、保障性特点。民事诉讼法提供了一系列保障的措施。法律要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该受到保障。4、注重调解和诉讼合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诉讼不是一种理想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民事诉讼法鼓励当事人自主解决纠纷,并且鼓励对于可以解决的纠纷采取调解方式。5、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民事诉讼法强调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实体法优先原则等基本原则,让当事人能够更方便地自主选择诉讼或者非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6、促进社会公正、稳定。民事诉讼法旨在通过公正、快捷、经济的解决方式,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并促进社会公正。
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程序是什么?最常见的程序是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立案,人民法院受理后开始审理此案件,并最终做出裁决或者判决。
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事诉讼法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我们应该学习并遵守这部法律,促进社会公正稳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理案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该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审理案件。
法律分析:1、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不仅包括当事人,也包括法院和检察院 3、民事诉讼是分阶段、按顺序进行的 4、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