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暂扣拿回的流程是怎样的(驾驶证暂扣六个月拿回流程)



驾驶证暂扣拿回的流程是怎样的(驾驶证暂扣六个月拿回流程)
驾驶证暂扣拿回的流程是怎样的(驾驶证暂扣六个月拿回流程)
暂扣驾驶证6个月取回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的取回方法,分别是:
1、在规定的时间内,车主需要将违章办理,交清所有的罚款,并准备参加科目一的考试;
2、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上交管部门的教育通知书、身份证,以及驾驶证暂扣证明到车管所进行登记;
3、车主在获得满分教育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凭借此通知书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并且领取科目一的考试资格证;
4、车主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完通过之后,才可以凭借及格通知书重新领取驾驶证。
暂扣驾驶证情况有以下:
1、驾驶人员在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
2、把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有超速情况,并且超过了规定时速的50%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6、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证被扣六个月按以下程序办理:
1、15个工作日内交清对应的罚款,否则驾照可被公告吊销;
2、按要求参加7天的安全驾驶警示教育;
3、根据交警的安排参加考试科目一合格,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交警可公告驾照停止使用;
4、暂扣6个月期满后可取回驾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七条规定的;
(三)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八十一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过程中,发现嫌疑情况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调查:
(一)对身份证明有疑问的,通过向发证机关查询、与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比对、使用身份证明阅读器等方法核查。经核实为伪造、变造的,移交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处理。
(二)对机动车驾驶证有疑问的,可以通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向发证机关查询等手段核查,经核实为伪造、变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有疑问的,可以向发证机关或者发证机关上级军车监理部门进行核查。
(四)对内地居民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有疑问的,可以查询全国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核发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国家和时间与申请人的出入境记录相符。
(五)对申请人的身体条件是否适合驾驶机动车有疑问的,可以向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核查。
(六)对申请人是否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有疑问的,可以委托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七)对申请人是否吸食、注射毒品有疑问的,可以委托公安机关或者医疗机构进行检验。
车辆管理所在发现嫌疑情况后,应当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录入嫌疑信息,出具受理证明,告知申请人将对嫌疑情况进行调查。进行嫌疑调查的时间不计入驾驶证业务办理时限。
经向相关机关核查、鉴定、检测,确认不符合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的,询问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属于在受理时发现的,不予受理申请;属于在驾驶证核发时发现的,不予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驾驶证核发后发现的,依法撤销或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嫌疑情况调查处理完毕,应当将核查、鉴定、检测证明,调查报告、询问笔录、法律文书等材料整理、装订后建立档案。
机动车驾驶人拿回暂扣驾驶证的流程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得手持身份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满分教育通知书、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车辆管理所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
2、科目一预约考试;
3、按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后,二十日内进行科目一考试;
4、参加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进行科目三考试;
6、合格后,领取满分考试通知书及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1、酒驾在暂扣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携带暂扣凭证到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回驾驶证即可,不过,如果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等5年后重新参加相关考试,考试合格的能拿到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暂扣拿回流程:
1、你应当到你户籍地的车管所开具参加学习和考试的证明,然后带着身份证和证明到当地的违章地车管所去办理相关手续,只要当地的车管所认可你的学习和考试成绩,就能拿回你的驾驶证的;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3、如果当地车管所要求你在扣除参加学习和考试,你可以把上述公安部的规定说给他听,他们应当执行这一规定,否则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扣除地的车管所履行法律义务,发还你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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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驾照被扣半年取回流程:
1.到违法地交警队打处罚单和出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持罚款单到指定银行缴清罚款;
2.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驾驶证暂扣凭证在违法地或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考科目一);
3.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等六个月暂扣期满到驾驶证扣留地交警队取回驾驶证。
一、酒驾多久可以考驾照
酒驾一般2年后可以考驾照,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因为第二次酒驾,被判定的酒精含量在20mg到80mg之间的,那么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处10天以下拘留,处1000元到2000元罚款,驾驶证会被吊销。如果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的,需要等到被吊销驾驶证的2年后,才可以去驾校报名考试。
2.如果饮酒后被交警抓到,被判定的酒精含量在80mg以上的,那么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要等五年后才可以到驾校报名考试。而且醉驾属于刑事案件,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会处拘役。
3.如果是因为饮酒驾驶营运车的,那么会被处15天以下的拘留,并处2000元到5000元的罚款,而且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醉酒驾驶机动车一样,需要等到五年后才可以到驾校报名考试。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车的,那么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需要等到10年后才可以考取,而且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如果是因为饮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行为(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罪行),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将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可以再考取驾驶证。
二、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
一般情况下还要结合其在事故当中的责任,才能最终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
【法律依据】:《刑法》
法律分析: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教育通知书,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携带身份证和《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凭驾驶人考试合格通知书,到公安交管部门领取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动车驾驶人拿回暂扣驾驶证的流程为: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教育通知书,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去车管所拿回驾驶证。
因交通事故、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暂扣的,拿回流程为:
1、交警开给你的是暂扣凭证,要想拿回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需要带暂扣凭证去交警队处理结束才能拿到,然后把暂扣凭证交还交警队。
2、但也不是说非得带暂扣凭证,有一种情况就是暂扣凭证丢失了,你带自己的身份证去交警队说明情况,自己在那边写一份书面说明,交警队照样给你处理。
3、交警队之所以要收回暂扣凭证就是怕有人处理结束后再拿暂扣凭证去交警队要车子或是证件,所以才要收回。你亲自写了丢失情况说明,再由本人签字后原先的暂扣凭证就失效了,那人拿在手上也没用了。
暂扣驾驶证的情况如下:
(1)酒后驾驶;
(2)将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3)超速50%以上;
(4)一个记分周期内扣12分;
(5)驾驶拼装或报废车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第一、二款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驾驶证暂扣拿回流程是如何的
符合条件的,准备相应的材料,到交管局进行办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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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因交通事故、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暂扣的,拿回流程为:
1、交警开给你的是暂扣凭证,要想拿回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需要带暂扣凭证去交警队处理结束才能拿到,然后把暂扣凭证交还交警队。
2、但也不是说非得带暂扣凭证,有一种情况就是暂扣凭证丢失了,你带自己的身份证去交警队说明情况,自己在那边写一份书面说明,交警队照样给你处理。
3、交警队之所以要收回暂扣凭证就是怕有人处理结束后再拿暂扣凭证去交警队要车子或是证件,所以才要收回。你亲自写了丢失情况说明,再由本人签字后原先的暂扣凭证就失效了,那人拿在手上也没用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