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和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借据与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1、内涵不同
借条与欠条均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但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书面凭证,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
而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2、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建筑工程产生的欠款,等等。
3、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法律分析: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也没有高低之分,但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在法律上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的区别
法律分析: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条跟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借条跟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是什么:首先,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借款关系一定是欠款,反之未必,就像男人和人的关系一样。 其次,两者的举证责任不同。借款是很清楚的借贷关系,法院不需要特殊查明,当事人只要说明经过就会得到法院支持。而欠条当事人要举出欠款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相关的事实。 再次,效力不同。由于借条和欠条形成的原因不同,对于借条一般都会得到保护,而欠条,法院要审核欠条的合法性,是否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如赌债写下的欠条是不受保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一、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因买卖等原因产生。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三、诉讼时效不同。四、举证难度不一样。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持有人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欠条持有人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借条和欠条的主要区别有:1、借条是由出借人借给借款人借款时候成立的一种债权凭证,可以视作简化的合同。2、欠条是由欠款人向债权人履行还款债务时候成立的一种债权凭证,只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对欠条产生的原因则无法表明。也就是说起诉后,借条可以证明全部情况,而欠条在对方否认辩解的时候,必须用其他证明欠条的形成事实。3、借条的时效性和欠条相似,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已经表明的还款时间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这个时间是3年,已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和欠条在还款日开始计算时效。4、未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则按立证次日开始计算时效,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如果借钱方在给出借条之后20年内一直不要求追回钱财,则借钱方的追债权利将丧失,并无法上诉。5、然而未注明还款日期的欠条依然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借钱方在可上诉期间一直未想欠钱人主张收回欠,未实行上诉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会从借钱人收到欠钱人所写的欠条日后面一天开始重新计算”。6、另外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双方签字盖章认证,可以将过期借条或欠条重新确认,这样材料依然有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上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形成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借贷、承揽、运输、损害赔偿等原因产生。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三、诉讼时效不同。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三年。欠条如果有还款日期,则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则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四、举证难度不一样。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抗辩相对难度较大。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