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合同纠纷怎么办呢(房屋中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房屋居间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不少的朋友们在买卖房屋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让人烦心的事情,这样也是会影响到自己买房的,如果遇到了合同无效的情形,一定要注意一下处理的方法,避免影响到自己的权益那么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房屋居间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我们了解一下关于房屋合同的相关知识吧。
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房屋居间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中介公司所出具的格式条款均约定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在中介公司的促成下,买卖双方同意在签约日或某一时间内支付该中介服务费,逾期支付的应按一定的违约计算标准计付违约金。
为了避免损失自身利益,委托人最好把支付中介费和中介的工作进度结合起来,约定根据工作进度按步骤支付费用,这样比较合理,也不容易引起纠纷。同时把居间费用具体的付款时间及相关违约责任内容落实到居间合同上,避免口头承诺无法兑现。
对于房屋合同的签订,大家还是要注意一些细节的问题,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房产买卖知识,以上就是关于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和房屋居间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介绍,大家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一些细节的问题,多了解一些房产知识。
房屋买卖期间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买房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讲,毕竟是一件大事情,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很多的朋友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甚至双方出现纠纷,所以一定要注意做好处理工作,避免影响到双方的权益。那么房屋买卖期间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吧。
房屋买卖期间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在居间合同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明。
2、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约或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已构成违约,给出对方一个签约的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将书面通知复印留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
3、在宽限期规定的时间再次到中介公司,如再不能签约,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1、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2、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3、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相关法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对于房屋买卖,大家一定要注意做好相关的处理工作,要注意根据自己家庭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房屋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的相关介绍,房屋买卖合同出现违约的现象一定要注意及时的进行处理,不要影响双方权益。
与链家房产中介居间服务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您好,如对方没有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如你想了解如何避免居间合同纠纷,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如何避免居间合同纠纷。
1.居间费用具体的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标准都应在合同中体现
一般来说,中介公司所出具的格式条款均约定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在中介公司的促成下,买卖双方同意在签约日或某一时间内支付该中介服务费,逾期支付的应按一定的违约计算标准计付违约金。
为了避免损失自身利益,委托人最好把支付中介费和中介的工作进度结合起来,约定根据工作进度按步骤支付费用,这样比较合理,也不容易引起纠纷。同时把居间费用具体的付款时间及相关违约责任内容落实到居间合同上,避免口头承诺无法兑现。
2.中介介绍不成功的,无须支付中介费
根据《合同法》第427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中介介绍没有成功的,不需要支付中介费,但其他必要的活动开支,需要委托人支付。
3.居间人为促成合同成立隐瞒真实事实,需赔偿委托人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425条明确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居间人负有将真实情况告知委托人的义务,如果居间人隐瞒重要事实致使委托人受到重大损失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签订居间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以居间合同中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即表明居间成功”的条款为例,这一条款对买卖双方都是极不公平的,因为中介的义务不仅限于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还包括协助买卖双方办理审税、过户及交房手续;而上述约定大大减轻了中介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加重了买卖双方的义务,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1.居间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识别方法
(1)应当在签署前识别出“霸王条款”,比如免除中介机构责任、加重买卖双方责任或排除买卖双方主要权利的,都属格式条款。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审查。
(2)如果发现“霸王条款”,就要第一时间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要求其删除或修改,不可轻信中介口头承诺的“这些内容不重要"、"不影响买房"。如果中介机构拒绝删除或修改,建议您慎重决定。
(3)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霸王条款”,可以与中介机构沟通,协商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或另立补充协议,对“霸王条款”进行修改。
(4)如因”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先行委托律师谈判、磋商,提供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将损失降至最低。
2.委托人应对居间人所报告订立合同的事项进行审查
委托人应对中介公司所报告的事项作实质性的审查或进行必要的咨询,具体来说可要求中介公司提供相关资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否则一旦出现纠纷,若无证据证明中介公司在披露相关信息时存在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委托人则难追究中介公司责任。
委托人应注意审查以下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继承,是否存在共有人、是否取得产权证书;
(2)房屋是否具备可转让条件,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担保等履行障碍;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是否有效合法,是否存在无权代理或过期委托;
(4)相关税费的计算标准和承担主体等;
(5)如果是房改房,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缴清,或业主是否将该款返还给单位。
以上就是买二手房避免居间合同纠纷的方法,买卖双方在签订居间合同时一定看清各项条款,不要草率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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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投诉房产中介的渠道如下:
1、去当地工商局投诉,或者拨打12315,找消协投诉。
2、找房产局或者逐渐为投诉。
3、如果是大的连锁中介,可以找他们的总部投诉。
房产交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后,方可从事二手房交易服务。
二、谨慎防范交易资金、财物安全,不要把交易资金交给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管,也不要把房屋权属证书原件等重要证件交由其代管,确需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管交易资金的,应通过该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字样的房屋交易结算专用账户进行。
三、谨慎选择所购房源,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四、谨慎签订合同,防范价格欺诈。经纪服务应该明码标价,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对应缴纳的交易税费与经纪机构签订“打包收取”等协议,防范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