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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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写的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法律主观: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房产,即使房本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共同房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依法不予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房产证只写了老公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的,但如果该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是男方个人买的,登记的也只有男方名字,那么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
(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
第
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3、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
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
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
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离婚算谁的
一、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离婚算谁的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如果婚前已经拥有了房产,那么离婚后该房产仍然归该人所有。
2、其次,如果房产是在婚姻期间购买的,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后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果该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那么离婚后该房产仍然归该人所有。
3、最后,如果房产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是另一方出资购买了该房产,那么离婚后该房产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总之,婚后房产只写一个人名字离婚后归谁所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那么离婚后该财产仍然归该人所有。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婚后买房写名字要注意什么
1、 确定产权比例: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和贡献确定产权比例,一般情况下,按照财产出资比例分配产权比较公平。
2、 确定购房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选择以共同购买、一方购买、或分别购买的方式购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3、 确定购房资金来源:夫妻双方应该明确购房资金的来源,避免因为资金来源不清晰而引起的纠纷。
4、 确定房屋用途:夫妻双方应该明确房屋的用途,是自住还是出租,以及出租的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5、 确定房屋维修责任:夫妻双方应该明确房屋的维修责任,包括维修费用的分摊、维修时的责任等问题。
6、 确定房屋转让方式:夫妻双方应该明确房屋的转让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公证转让、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
7、 确定房屋贷款责任:夫妻双方应该明确房屋贷款的责任,包括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还款金额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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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办
夫妻可以协商分割,由一方取得房子,之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如果是婚前获得或者购买的房子,则写一个人的名字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分割,如果是共同财产所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法院根据房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内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婚内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分割如下:
1、离婚时如果双方对于该房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婚内房产只写一方的名字,如果该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双方协商分割;但是如果房子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1)但是如果房子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2)房子是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
(3)房子是一方受赠与获得的,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这一方;
(4)房子是一方继承获得的,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由这一方继承房产。
离婚时房产分割纠纷起诉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婚内房产写一方名字的,离婚时如果双方对于该房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由于该房产是婚内获得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都有权参与分割;双方对此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子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归谁
首先要判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5.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6.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财产认定分类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房需要注意的有:
1、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但分配比例不定。
2、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按份额分配,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那么也有加名特别的约定,比如说你的房子比较大,这个房子的价格是过亿的房价,规定你只有十分之一的房,所以加名时会规定你只有这个份额。
3、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4、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5、举个例子:房产证上有名字没出钱离婚仍难分一半房产
小夫妻离婚时,夫妻名下房屋要分割,女方以产证上有名字为由,要求分得婚房的一半折价款。但是房屋是父母出资购买,购房时,对购买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房屋的实际权利人,签订一份家庭协议,女方以“见证人”的身份在协议上签了名,与房屋没有关系,仅是“挂名”而已。最后法院认为根据家庭协议约定,房屋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也归两人所有。但是,基于在实际购房时将产权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男方父母对此并无异议,因此,房屋应认定为男女双方和男方父母四人共同所有,女方只能分得房产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