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办离婚结婚证要不要收回呢
离婚要不要收回结婚证
法律主观:
1、如果是民政局办的 协议离婚 ,应当收回 结婚证 , 离婚 后会颁发 离婚证 ,原来的结婚证作废; 2、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 离婚判决书 或者调解书就行了,结婚证不收回的。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1078条规定: 婚姻登记 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 ,并已经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会把结婚证收回吗
离婚会不会把结婚证收回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情况。这时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机关登记人员会注销掉结婚证,让它没有使用效力。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2、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当事人的结婚证如何处理则未作任何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有三种做法:一是收回当事人的结婚证;二是留存结婚证复印件、原件退还当事人;三是参照婚姻登记机关的做法,注销结婚证后退还当事人。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结婚证不需要收回,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在结婚证上盖上“作废”或“注销”的作废戳,以证明该结婚证作废无效,该作废的结婚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继续持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结婚证要收回吗
离婚结婚证要不要收回,要分情况。离婚后会发离婚证,原结婚证注销无效。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应当收回结婚证。如果是法院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如果不收回结婚证,就会在上面盖上本结婚证已注销的印章再返还。【辟谣】必须两个人补办离婚证?真相:不是分析:一个人补办离婚证是可以的。夫妻双方都不需要到场,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时办理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补办离婚证。由于当时有离婚记录存档,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查到,如果审查核实确实是离婚了,就会再办一张离婚证。【提醒】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注意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果没有显示,公安机关必须办理变更手续才能协商离婚;2、结婚证原件;3、签署确认的离婚协议;个人最近有两张免冠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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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结婚证收回去吗
按照相关规定,离婚后结婚证会被民政局进行回收。
【法律分析】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离婚的形象图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