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该怎么施行(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6
12
笔者认为,为了有利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建筑承包人需要采取的法律措施是:第一,建筑承发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竣工日期,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的时限,以便于出现工程不能完工情形时及时行使工程拍卖权,权利行使的时间问题 笔者认为,司法解释从建设工程承发包实务出发将工程拖欠款优先偿还权行使时间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正常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限于竣工后6个月内。

承包人如何行使建筑工程的优先受偿权

承包人在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才能对建筑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筑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

权利行使的时间问题 笔者认为,司法解释从建设工程承发包实务出发将工程拖欠款优先偿还权行使时间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正常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限于竣工后6个月内;另一种是工程无法完工情况下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限于约定竣工之日后的6个月内。

对于第一种情况下的“竣工”需要区分民事法律上的“竣工交付使用”行为与行政程序上的“竣工验收合格”行为。民事法律上的“竣工交付使用”是指承发包双方当事人对承发包合同履行情况的相互认可,对发包方而言是工程完工方面量与质的验收和接受,对承包方而言是工程款的确定与收取。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法律特征是建设工程标的物占有权的转移。行政程序上的“竣工验收合格”则是在“竣工交付使用”基础上完成法定的行政许可手续,目前主要涉及建筑、规划、消防、卫生防疫、环保、住宅等一系列部门的竣工验收。从这个角度讲,竣工交付使用不等于竣工验收合格,两者的差异在于竣工验收标准有的可能相同,有的有所不同,从行政许可改革的趋势看,两者分别进行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因此,工程款优先受偿行使权6个月期限的起算时间应以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竣工交付工程”之日为准,而不是完成全部行政程序上的“竣工验收合格”之后。

工程处于无法完工的情形时,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时间就转化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其时,建筑承包人就可以开始与发包人协商处理工程价款的确定与支付问题;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建筑承包人就可以也只能通过直接行使工程拍卖权以实现其工程价款优先受偿,而这一权利行使的期限应为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

笔者认为,为了有利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建筑承包人需要采取的法律措施是:第一,建筑承发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竣工日期,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的时限,以便于出现工程不能完工情形时及时行使工程拍卖权;第二,建筑承发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竣工交付时,工程价款结算方法及结算时限,以避免因寻找审价师而拖延工程结算时间。

行使拍卖权的三个关键问题 司法解释将工程拍卖权行使的时间确定在工程竣工后,那么一个自然发生的变化是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标的物由建设工程转变为房地产。由于建设工程交付后建筑承包人失去了对其占有权,房地产法律特性与建设工程不同之处是具有随时转让的可能性,如何确保优先受偿权行使具有实在的标的物就成为建筑承包人必须解决的一个操作问题。

解决这一操作问题的关键之一是在工程竣验收时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完成工程价款及其拖欠款的结算,不完成结算也就意味着未来6个月内无法行使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关键之二是承包人必须要求以该建设工程中尚未出售、并且没有债务负担的建筑物部分为拖欠的工程价款设定一个抵押物,以便于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有物的保障。关键之三是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工程拖欠款额确定登记与抵押权登记,以阻断可能发生的由该建设工程转化为房地产后的恶意转让。否则,6个月期限内发包人不履行支付工程拖欠款义务时,建筑企业向什么客体对象行使优先受偿权呢?

这一做法对改变目前工程款尚未结算就交付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却未确定工程拖欠款支付时限等不规范的工程竣工交付方式是有积极意义的。

行使权利的标的问题 首先应是一项工程,而不应是工程的一部分;工程一旦交付后,再行使拍卖权,其标的物必然将发生变化,不再是工程而是部分房地产了。因为工程中的一部分或者大部分将按销售合同转为他人的房地产,可作为工程拍卖对象的标的物仅仅是一部分,甚至是很少的一部分。消费者已支付的购房款优先于工程拍卖权的权利并非一定需以实物交付方式来排斥工程拍卖权。在工程交付时、甚至工程交付前,也同样可以实现这一消费者的优先权。

承包人如何正确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三种观点

1. “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价款的范围应仅限于工程款中所包含的工作人员报酬。”

2. “该价款是指发包人依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承包费,包括承包人施工所付出的劳动报酬、所投入的材料和因施工所垫付的其他费用,及依合同发生的损害赔偿,亦即:报酬请求权、垫付款项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

3. “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应当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支付的劳务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但对于承包人依合同向发包人主张的损害赔偿(赔偿金、违约金等)则不应包括在内。”

其实,对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的讨论实质就是看该项费用是否属于工程价款,依据《合同法》第286条的文义内容及立法本意来看,“建设工程价款”是指构成建设工程款的所有费用,另外,在《批复》中也可看出工程款还包括了工作人员报酬和材料款等之外的费用。那么,在整个建设工程价款的“所有费用”中,是否也包含了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呢?

一、履约保证金

所谓履约保证金,是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并弥补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而要求承包人交纳的一定数目的金钱。发包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给承包人。目前实践中的主流观点都认为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不属于工程款范畴,不应适用《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优先权。

主流观点裁判意见:

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显然本案履约保证金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故本院对原告合理部分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其不合理部分不予支持。”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5)绍柯民初字第1325号】

0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对于建设工程欠款优先受偿的债权范围明确规定为‘建设工程的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三条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债权范围作出了界定,即‘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的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本案天宏建筑公司支付的20万元押金属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为担保合同的履行而向发包人支付的一种保证金,属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故该20万元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  ——商丘市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商丘市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3)商民再终字第17号】

二、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者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间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主流观点裁判意见:

01“现该工程于2015年6月26日经过竣工结算,故5%的质保金的支付期限尚未到达,其可待到期后另行主张。原告在涉案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内已经向被告就涉案工程主张过优先受偿权,故对原告要求工程款优先受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亦予以支持。”  ——宁波市超强装饰有限公司与余姚市龙鼎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81民初591号】

02“本案中的质保金属于工程价款一部分,故中邦公司享有质保金的优先受偿权也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行驶。”  ——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与东莞晨真光伏优先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5)东中法民二终字第183号】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还是认为质量保证金本质上即工程价款,应当属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的范围。当然,质保金是否属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范围的问题本来是存在一定争议的,据笔者检索,持相反裁判观点的规定也有,比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川高法民一(2015)3号)第38条就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属于优先受偿范围,承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等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

笔者个人还是倾向于主流观点,认为从概念上来看,质保金本就是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来源于工程价款,应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只是被发包人扣留了,目的是用于对承包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形成约束,其对应的价值其实就是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应该属于《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工程款和《批复》中所称的“实际支出费用”的范畴。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订婚彩礼钱能退吗(订婚彩礼钱法律怎么退)

双方订婚,男方反悔了,彩礼钱可以退一半吗法律主观:如果双方虽然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且 彩礼 钱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该彩礼钱是不需要返还的;双方虽然没有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但是已经举办过婚礼并且已经共同生活很长时间该 ...
2024-01-12 16:54

交通肇事冒名顶替的怎么处罚(学生冒名顶替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冒名顶替怎么处罚法律主观:交通事故冒名顶替的处罚规则:1、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会受到刑事处罚;2、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4-01-12 17:01

工程款怎么取规费税金呢(建筑工程税金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款的取规费税金是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涉及到合理计算和使用相关费用的问题,因此,建议在进行工程款取规费税金时,务必咨询专业人士,并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合规经营,根据《建设工程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 ...
离婚法律
747热度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低于损失时怎么去处理

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怎么理解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而可以要求予以调整)。约定违约金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1、违约金的形式,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2、 ...
2024-01-12 16:53

农村违章建筑怎么认定(农村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

2、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 ...
法律百科
345热度

感情不和怎么起诉离婚(感情不和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

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该办些什么手续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该办的手续如下:1、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1)离婚起诉状;(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4)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 ...
2024-01-12 17:01

装修工程款是否有优先受偿权(装修工程款是否有优先受偿权法律规定)

总结起来,对于装修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给装修公司带来了很大的经济风险,三、相关案例分析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装修工程款的受偿权保护不足,但在一些具体案例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装修工程款进行优先受偿, ...
离婚法律
247热度

在外省违章如何处理(车子在外省违章怎么处理)

本地违章人在外地怎么处理法律主观:在外地车辆违章怎么处理:1、异地违章现在开的罚单,就要带着身份证、车辆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到违章地交通队办理。2、如果是电子眼异地拍到的,通过交管局官网查到,如果此时离开了违章地可以让当地胖友带着相关证 ...
2024-01-12 16:51

建筑公司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有哪些(建筑公司给农民工发放工资怎么处理)

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原因1、施工企业问题(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没有劳动用工备案在建筑行业,只有极少数管理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这部分人的工资基本上能够兑现,而绝大部分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据劳动部调研信息数据显示:目前农民 ...
法律百科
205热度

租赁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租房的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办法律分析: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 ...
2024-01-12 16:53

首封债权人先受偿吗(首封债权人优先受偿)

首封有优先受偿权吗关于多个债权人申请查封被执行人同一财产,首封债权人最终能否优先受偿的问题,法律的规定是有所冲突的,既有支持首封债权人多得的规定,也有不支持首封债权人多得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
2024-01-04 19:48

重庆永川区建筑工程款怎么收(重庆市永川区土石方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款的收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签订与履行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支付条件工程款支付证明工程款争议解决1. 合同签订与履行在进行建筑工程款的收取前,双方应当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并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等相关条款,常见的 ...
离婚法律
874热度

违章停车被贴罚单一个多月采取处理有哪些处罚(违章停车刚被贴条怎么免于处罚)

违章停车被贴罚单扣分吗?怎么处理?违章停车 被贴罚单扣分吗?怎么处理? 这就要看你在哪里违章停车。 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 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 ...
2024-01-12 17:06

工程款怎么转账到私户上(建筑公司工程款转私人账户)

结论:工程款转账到私人账户需要建筑公司注意合法性、选择合适的转账方式、填写正确信息、保存相关凭证等,标题:工程款转账到私人账户解析:步骤、法规及相关案例分享目录:一、工程款转账到私人账户的背景与必要性二、转账操作的步骤与注意事项三 ...
离婚法律
591热度

醉驾逃逸的处罚标准是如何的呢(醉驾加逃逸怎么处罚)

醉驾肇事逃逸处罚2024最新标准判刑酒后逃逸的处罚方式: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解释的规定,醉酒驾驶并肇事逃逸的,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特别恶劣的情节,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
2024-01-12 17:04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该怎么施行(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笔者认为,为了有利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建筑承包人需要采取的法律措施是:第一,建筑承发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竣工日期,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的时限,以便于出现工程不能完工情形时及时行使工程拍卖权,权利行使的时间问题 笔者认为,司法解 ...
法律百科
12热度

车子刮蹭逃逸怎么处罚(车子刮蹭逃逸怎么处理)

轻微刮蹭逃逸交警一般怎么处理【法律分析】:发生轻微剐蹭后肇事者逃逸的,首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对肇事者进行查处通缉,然后对其行政处罚,处罚200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2024-01-12 17:07

虚假出资罪是怎么处罚的(什么是虚假出资怎么处罚)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追诉时效是多久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时效为10年。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时效与法定最高刑相关。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追诉时效为5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追诉时效为10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15年,无期徒刑和死 ...
2024-01-12 16:58

工程款外地预缴怎么报税(建筑工程外地预缴税)

预缴税款时,应当填写相关的表格,如《工程款外地预缴税申报表》等,并按照要求缴纳预缴税款,一、了解工程款外地预缴税的法律法规在进行工程款外地预缴报税前,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操作符合法律规定,通过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
离婚法律
733热度

协助抓捕的罪犯怎么认定立功

协助抓捕的罪犯如何认定立功法律主观:协助抓捕的罪犯认定 立功 的条件: 1、约至指定地点抓获; 2、当场指认辨认抓获; 3、带领侦查人员抓获; 4、提供未掌握信息抓获。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 共同犯罪 案件中的犯罪分子 ...
2024-01-12 17:02

要怎么举证债务用于赌博

借款用于赌博怎么取证行为人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取证。如寻找知情人作出证人证言,找到借款人的转账记录,找到借款人进出赌场的监控记录或者知情人,对于借款人的相应言行进行录音录像等。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什么方式,证据都要合法取得。如果 ...
2024-01-12 16:49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在不破产(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破产中属于破产债权吗)

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属于债权,可以与财产管理人确认并列入破产财产清偿序列,二、案例分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四、 ...
离婚法律
207热度

走私军火罪怎么判刑

走私军火判几年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武器、弹药以及核材料等物品,都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犯罪分子走私军火的,将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依法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 ...
2024-01-12 16:50

破产债权的受偿顺序是怎么样的(破产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

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第一清偿顺序为:破产财产价值优先支付下列债务:1. 优先权债权:包括税款、基本生活费用、公共服务费用、债权执行费用、仲裁费用等,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的第一清偿顺序是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第一清偿 ...
法律百科
446热度

通过离婚逃避债务是否违法(通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起诉)

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法律主观:1、在法律文书 诉讼 过程中或法律文书生效后,再通过 离婚 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体现工作“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可分两种情况: (1) 婚姻登记 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 再婚 姻机 ...
2024-01-12 16:58

代位权的优先受偿实现的方法是什么

什么是物的担保,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怎样的法律分析:1、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 ...
法律百科
916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