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隐瞒疾病跟你结婚怎么办(对方隐瞒疾病和我结婚)
结婚后才发现男方隐瞒了病情,我该怎么办呢?
结婚后才发现男方隐瞒了病情,我该怎么办呢?
1.要搞清楚问题,就是隐瞒病情的,要区分是否违反了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相应疾病。如果对方隐瞒的病史非常严重,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可以直接通过法院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我们一定的经济损失,宣告这段婚姻无效。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对方的行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是严重的欺诈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法院解决这个问题。
2.自己是否能接受欺骗:很多时候,当你结婚的时候,你发现你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这是对自己极大的欺骗。男方总觉得你结了婚,女方还会再嫁,名声不好。其实这是一种很自私的表现。这种情况下,女方要慎重考虑男方是否值得自己付出生命。老公隐瞒病情,要考虑是否严重,是什么病,能不能治好,有没有传染性,影响生育能力等等。,然后根据病情制定计划。
3.不能生育或过婚姻生活:隐性疾病中,有很多疾病是不能生育或不能过婚姻生活的,这对新婚夫妇来说是非常痛苦的,尤其是女方的问题,会受到冷落。积极治愈是重中之重。如果没有治愈的方法,可以考虑离婚。毕竟这也是法律允许离婚的重要原因。不要妄自菲薄,尊重对方:对于隐瞒疾病的事情,即使想离婚,对方不愿意,也要和平协商沟通。千万不要暴露对方的缺点,到处胡说八道,侮辱对方,否则会让离婚之路更加艰难。
4.如果你的原则底线是这个人骗不了我,那我只能告诉你,我对这样一个人的存在没有信心,我对人性的认知不是悲观,是客观。区别在于什么是欺骗,对方欺骗你的动机是什么,他的心路历程是什么,我刚才说的,欺骗对你意味着什么。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我是否介意他隐瞒病情,因为我们关心的可能不一样。
结婚时对方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
结婚后发现对方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很显然对方是刻意隐瞒的行为,应该算作是骗婚。另一方当然有权选择离婚,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权,严重的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经济赔偿。
一般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
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但无论如何,这种刻意隐瞒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需要受到舆论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结婚后,对方隐瞒了重大疾病怎么办?
答:根据《民法典》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结婚后发现对方有重大疾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哪些属于重大疾病范围呢? 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 《母婴保健法》进一步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应当暂缓结婚;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指定传染病具体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则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由此可见,婚前已患有上述疾病的公民暂时不适宜结婚,故根据举重以明轻的原则,婚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若知晓自身患有上述疾病,无论上述传染病、遗传性疾病以及精神病的发病程度是否严重,均视为符合本条规定的重大疾病,患病一方应将患病信息告知另一方,至于其他重大疾病的认定,则由个案具体分析而定。 患有重大疾病的患病时间应限于结婚前,即患病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应有医学诊断或进行过诊疗救治。婚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不享有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