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需要的条件是什么(法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当法人需要什么条件
法人条件是指法人成立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
一、法人条件是:
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实质要件是指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要件要求法人符合法定的程序。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法人的种类、规模不同,其所需的财产和经费的要求也不同。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成为特定化组织的标志,组织机构是法人意志形成和实现的基础,场所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地点。这些都是法人必须具备的。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和风险:
一、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
二、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担责任:
(1)因经营过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本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法人可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
(2)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
公司、企业出于管理考虑,有时会与法定代表人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更进一步地约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
(3)侵权责任。
如法定代表人单独或者与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单位法人利益,侵害法人财产,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4)股东责任。
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股东,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时,以下法律责任较为常见: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当公司法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公司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2、社团法人应当为依法成立;3、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4、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资格的条件
法人资格的条件如下可供参考:
一、构成
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资格的构成: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二、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三、基本介绍
依《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独立财产是指法人财产、经费与法人的规模相适应。特别法、单行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理论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要件关键在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不具备自然人所享有的如人格权等一系列专属于人身的权利。
四、成立程序
《民法通则》第五十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五、具体情形
1,一般来说,典型的企业法人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均为独立的法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是因为他们不具有盈利性特征,所以不是“企业法人”。
2,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性质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公司法》上的独立资格。
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包括:
(一)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我国公司法将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称之为法人财产权,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独立财产是指法人财产、经费与法人的规模相适应。特别法、单行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营业执照应当载明法人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设立公司的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确定经营范围。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可以自由选用,但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必须在依法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用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