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具体是什么(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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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的五种最常见的情况
公司股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转让?整理了五种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情况,大家都知道:一、股份转让和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是指持股比例的转让,在我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的转让。根据股权载体的不同,股权转让可分为普通股权转让和股票股权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方式进行的股份转让。惯例包括已缴足资本但未发行股票,的股份转让和虽已认购但未缴足股份因而不能发行股票股票的股份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的转移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注册股票的转移和匿名股票,的转移,纸质股票的转移和无纸化股票,的转移等。公司股权转让的五种最常见的情况二.书面股权转让和非书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大多以书面形式进行。有些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特殊的书面方式(公证)进行。然而,非书面的股权转让经常发生,尤其是以股票为体现方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方式可以更有效、更快速地进行。公司股权转让的五种最常见的情况三.立即股权转让和预定股权转让实时股权转让是指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受让方支付款项后立即进行的股权转让。有特定条款或条件的股权转让是定期股权转让。我国《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披露股票发行情况前已发行的股票,自公司股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权转让的五种最常见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持有的股份自公司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这一法律规则,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一年后的附期内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为预期的股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的五种最常见的情况四.有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和无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公司参与本次股权转让,表明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公司批准,可视为名义上替代股东资格但实质上已获公司批准,是公司参与本次股权转让最积极的意义。但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我国众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有时会出现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未经股权持有人授权而代公司行事的现象。公司股权转让的五种最常见的情况动词(verb的缩写)有偿股权转让和无偿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然而,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也是股东行使股权处置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股权。股东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获得股东股权。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独以赠与方式转让股权,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接受还是放弃,受赠人将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将突然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转让。
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 股权转让 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向其他不是股东的人可以转让全部或是部分股权。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原有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书面通知发出三十日后没有答复的认为是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股份,不购买的就认为是同意转让。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释】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程序的规定。 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属性,它具有价值并可转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又具有人合性质,公司的组建依赖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共同利益关系。因此,法律一方面要确认并保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维护股东间的相互信赖及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本条的宗旨就是为了维护这种利益的平衡,原则上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应当在股东之间进行,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对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并确认了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讲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以股东人数为标准,而不以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多少为标准。这是因为股权转让事宜是基于股东处分其财产权而在股东彼此之间发生的合同性质的问题,而不是公司资本运营过程中的内部决策问题;它需要考虑的是每个股东的意愿,而非大股东的意志。是“股东多数决”而非“资本多数决”。这既可以避免因少数股东的反对而否定多数股东的意愿,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股权转让的障碍、保障股东对其财产处分权的实现。为了保障股东行使股份转让权、避免其他股东的不当或消极阻挠,本条进一步规定,股东对股权转让的通知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则应购买要求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对外转让。 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即须将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这也是本次修改所新增的内容。股权转让需要在欲转让股权的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形成同意对外转让的合意,这种合意的过程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欲出让股权的股东应当用书面通知的方式表达其意愿,其他股东也应当用书面答复的方式表达意愿。之所以要求采用书面方式:一是便于对股东间是否达成合意进行判断,从而具备 证据 效力;二是当由于股权出让导致股东身份变化时,也会引起后续的一系列法定程序的启动(例如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的注册登记事项、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等),而这些程序都需要以书面材料作为事实依据。本条明确规定了其他股东的答复期限,即:其他股东自接到股权转让事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答复。规定最长30日的答复期,既考虑到其他股东慎重权衡和决策的需要,又考虑到转让者能及时转让股权的需求。 本条确认了现有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包括同意该项转让的股东和不同意该项转让的股东都有优先购买权。相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而言,本条第三款的规定不是义务而是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以“在同等条件下”为限制的。所谓“条件”指股权转让方索取的对价,主要是股权转让的价金,也包括其他的附加条件。只有本公司其他股东购买出售股权的条件低于公司以外的受让人所出条件时,才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人。实践中还经常出现多个股东同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对此,本条规定:“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处所指的“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可以理解为股权转让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各股东所认缴的出资份额。 本条规定了股东转让股权的一般原则,同时又赋予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的权利,以体现股东的自治权。应当指出,在股东出资分期缴付的情况下,出让股权的股东认缴了出资,但尚未缴足即出让股权的,该股东有义务将出资不足的情况告知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向公司承诺在成为公司股东后承担继续缴资的义务。 转让股份要按法律 法规 程序办理。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当行使优先购买权时,两个以上股东协商购买比例,若协议不成,就按购买出资比例来优先购买。股东以外的他人出价要比原股东较高的价格购买。欢迎您咨询 律师 其它疑问。
公司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 公司法 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的规定是什么?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 强制执行程序 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 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 继承人 可以 继承 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个人股权转让流程 1、根据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的股东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对于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权转让的手续: 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4、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 由此也能够看出,其实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还是给予了非常宽泛的规定的。因为,并不是必须要按照公司法来实施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股权转让这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都是重大操作事项。所以在公司章程当中,肯定都有着符合与本公司实际情况的规定,因此股权转让时重点要遵守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 公司法 》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 诉讼 中最为常见,其中 股权转让合同 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 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满足的条件 1、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对该出资并无购买意图; 3、公司股东会对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作出同意的决议。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实现股权的对外转让,不满足任何一条都不能实现转让股权。 (二)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三)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四)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 股权变更 1、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 公司章程 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 有限责任 公司变更 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 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 有哪些?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清楚地得知——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有三点,全体股东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无购买意图以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相关事宜。清楚这些才能很好的进行转让,如果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时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不能进行股权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