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隐瞒一方由父母出资买房归谁
儿子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归谁
儿子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归谁,这个问题需要考虑到出资方的角色以及房屋登记的所有权情况。
首先,如果父母出资全款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屋应视为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案件中,该房屋应该归属于子女一方,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这是因为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意味着父母对于该房屋的赠与是单方的,且没有明确表示是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但父母出资比例明显高于子女其他家庭成员,且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可以视为是对子女一方的个人赠与,归属于子女一方。但是,如果另一方认为自己也有权利享有部分产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解决。不过这种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再者,如果父母婚后出资为儿子购房,但产权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那么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该房屋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原则上双方可以平分。但具体分割方式还需要考虑出资比例、双方婚姻关系时间、是否有其他共同财产等因素。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假设和法律规定。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异。为了获取更准确的答案,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请问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贷款由其父母出资,房产证写其子女名字,该房子属于双方还是个人??
虽然是婚后买房,但这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只能算作一方父母赠予其子女的房产,仍属于夫妻某个人私有房产。因为,这套房产并不是一方父母赠予夫妻两个人的。又由于是全款买房,不存在夫妻共同还贷。因比,此房产归夫妻某一个人私有。
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房屋的购买资金全部或大部分来自男方父母,且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期间所购买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共同享有。
2. 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在购买房屋时,男方和男方父母签订了协议或合同,明确规定房屋属于男方父母所有或者男方父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且双方在婚前或婚后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应当视为男方父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3. 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在购买房屋时,男方和男方父母签订了协议或合同,规定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男方父母所有,但是这些协议或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协议或合同无效,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共同享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只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购买房屋的时间、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等因素来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或问题,建议您向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机构咨询,以便得到更为准确的答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怎么分割
法律主观: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全款或首付款自行承担后续贷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或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以及双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若是赠与合同写明只是赠与一方的,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