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按现在的工资吗(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基数如何确定
如果员工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且没有约定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资基数,并按照1倍或2倍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如果没有约定工资,则工资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同时,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应当每年组织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具体的工资基数应当根据当地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已支付工资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则该劳动者应当享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同等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然后员工离职了,是否仍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员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则不适用双倍工资的规定。如果员工已经证明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则员工可以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对应的经济补偿,但不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未约定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资基数,并按照1倍或2倍支付。但如果员工未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则不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从第一个月开始算吗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从工作时间到达一个月后的第二天开始,赔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上一月时间发放的工资为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从哪天开始?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交社保。
2、如果劳动者因此辞职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等。
4、以上是劳动者的权利,建议先和公司协商,能签合同、补缴社保就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有一个月,用人单位就必须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要列明工作内容及岗位、薪资待遇及福利、合同起止时间等与劳动者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并给劳动者一份留存,单位自留一份备案。合同到期后双方根据各自的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是平均工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是需要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来进行赔偿的。由于通常每个职员的薪资是存在较大差异的,故此即使同时从单位入职,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也会存在差异。
一、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赔?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是需要以月平均工资基数来进行赔偿的。
具体情况下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合同的,就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待遇赔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其赔偿情况如下:
(1)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该基数应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按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计算,不包括年终奖等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按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2)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双倍工资只能是差额。
鉴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金,决定了在用人单位已经支付日常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即双倍之后扣除已支付部分。
二、公司主体变更劳动合同要重新签吗?
1、公司主体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新签。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供如下资料: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在现实生活中,单位没有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对于之中情形,一旦职员已经在单位入职超过了一个月,那么从第二个月起,职员就可以要求单位向自己支付双倍薪资。也即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是以职员的月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
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包含已发的吗
大家都知道,如果入职一个月,用人单位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每个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那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包含已经发放的工资吗?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包含已经发放的工资吗?
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是包括已经支付的工资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也就没有缴纳社保,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实践中,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切实贯彻劳动合同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的是口头的劳动合同,则也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属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对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意见认为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理由包括:首先,双倍工资数额的产生是依托于劳动者当月的劳动报酬数额;其次,双倍工资应当是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这也与劳动报酬的发放周期是一致的。认为双倍工资属于赔偿金性质。理由主要是双倍工资的产生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劳动付出没有关系。双倍工资责任是法律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那么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长时间呢,是否一直支持到劳动者离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已经给了明确的答案“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者入职满1年时,已经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
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包含已经发放的工资吗?的相关知识,由上文可知,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包含已经发放的工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按实际发放工资算,还是按照应发工资算
按照劳动者应发工资计算。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了一种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惩罚性赔偿,又叫做惩戒性赔偿,它指的是对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性赔偿之外的赔偿,通常是因为侵权方的一些特殊的不当行为所致。劳动合同法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样一个惩罚性的赔偿制度,用于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护作为弱者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