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职业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职业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工伤认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要支付职工残疾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要依职工具体伤残情况支付赔偿金额。我国法律规定伤残一共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微,赔偿范围和金额的标准也随之递减。具体规定参考以下法律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一致,或者工伤职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工伤职工。
拓展资料:工伤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其具有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情形的,则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被单位违法解约的,则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业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如果是公司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要看解除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员工在医疗期间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支付双倍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有职业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职业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为: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病员工离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职业病相关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辞退职业病员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职业病员工的工伤待遇
患职业病被辞退,除了能获得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之外,还应该享受到一般的工伤待遇,具体如下:
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5、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6、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死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10、丧葬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11、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12、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情况,员工在身患职业病期间是不能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辞退该员工,就需要根据上文所提到的标准支付相关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业病辞退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职业病辞退赔偿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现在发现是肾衰竭,出院后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三)项规定,职工肾衰竭不能工作,医疗期未满,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因此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项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按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按职工工作年限确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业病网 患有职业病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做适当的工龄赔偿金及医疗费吗
1、患有职业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等内容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具体需要看构成的伤残等级,主张除上述的赔偿之外还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